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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提案第150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488/2025-0006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办〔2025〕107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25-05-30 公开日期:2025-05-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提案第150号
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提案第150号的答复
常教办〔2025〕107号
民盟常州市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是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因素。近年来,常州抢抓部省共建苏锡常都市圈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样板城市和国家首批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契机,围绕国家职业教育“一体两翼”总体布局,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产教融合为重点,以服务发展为方向,加快构建具有市域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努力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技能支持。
  一、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聚力专业建设,促进产教有机衔接。坚持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同部署、同升级,形成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推动各职业院校围绕常州“1028”现代产业体系,制定专业建设规划,按照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相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相对接的要求规划和设置专业,定期对各专业进行动态评估和调整,推动校企合作设置专业、制定专业标准、开发课程体系,设立专项资金,对新设置的五年制高职专业、职教本科专业给予建设经费支持。全市现有中职省现代化专业群29个,省五年制高职高水平专业群5个,省优质中职专业19个,省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17个。
  (二)聚力队伍建设,促进产教协同育人。坚持内培外引、引育并举、专兼结合,打造更高水平的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落实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制度,推动高水平职业院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同培养双师型教师,获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1家,省级9家,双师型教师比例达75%。实施产业教授选聘行动,从龙头骨干、高新技术等企业,选聘科技型企业家、技术能手、文化名人担任职业院校产业教授,现已选聘三批共93名,协同开展高层次人才“双岗互聘”,支持校企互选互聘947名高层次人才,实现人才在校企之间共享。
  (三)聚力体系建设,畅通人才成长通道。实施省领航计划中职校与省高水平高职院结对融合发展项目,每年投入专项资金从学校治理、专业建设、校企合作等方面加强校际合作与交流,打造发展理念相通、要素流动相通、人员交流畅通的职业教育发展共同体,整体提升职业教育水平。支持各职业院校申报中职专科“3+3”、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本科“5+2”、专科本科“3+2”“4+0”等省级现代职教体系贯通培养项目,积极探索“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专业硕士”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2024年,共获批省现代职教体系贯通培养项目48个,“3+4”项目数和计划数连续多年位列全省首位。
  二、下一步打算
  市教育局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部署要求,进一步全面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持续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服务能力,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
  (一)实施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一是建立专业建设“动态链”。把产业需求作为逻辑起点、优先因素和内生变量,优化专业建设滚动发展和动态调整机制,改造升级传统专业,加快布局氢能储能、合成生物、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专业,加快建设健康、养老、托育、家政等生活服务业专业。支持职业院校与龙头企业、科研院所深入合作,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优质教材和课程,推进协同育人。二是打造校企共融“载体群”。提升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实训水平,建设5个左右专业化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强20个左右重点产业学院,推行实体化运行机制,推动以“园区+企业+职业院校”三牵头机制,高水平建设10个重点市级市(县)域产教联合体,以“龙头企业+职业院校+普通高校”三牵头机制,高标准建设10个重点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延伸职业院校办学空间,实现资源共享。三是设立校企合作“项目库”。推动职业院校在企业设立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在职业院校建设培育培训基地,全面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现场工程师等项目,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课程设置、教材开发、教学设计、实习实训等人才培养全过程,促进企业需求侧和教育供给侧精准对接、要素全方位融合。
  (二)实施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培优行动。一是大力培养“双师型”教师。推动教育家精神融入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全过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大优秀职业教育教师选树力度。进一步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选派专业教师参与技术攻关、工艺革新等生产实践锻炼,鼓励教师将企业新技术、新标准转化为教学案例,推动职业院校专业课“双师型”教师占比达90%以上。二是加快培养领军人才和职教名师。实施职业教育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工程,深化职业教育博导工作站建设,持续开展产业教授遴选、高层次人才“双岗互聘”等行动,引育一批职业教育“领军人才”。遴选建设20个左右技能大师工作室,对参加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及全国性技能大赛获奖或指导学生获奖的教师,在岗位聘任、绩效奖励及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予以倾斜。三是持续加强教产学研培训。优化市、区、校三级研训体系,完善职业教育师资教产学研培训规划,制订培训清单。加强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国际交流与合作,通过开展教师海外访学、培训、进修,提升教师国际视野和专业水平。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教师队伍建设,增强教师运用数字技术创新变革教育教学活动的意识、责任和能力。
  (三)实施职普职技融通强才行动。一是深入推进职普融通。推动各学段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渗透融通,依托职业院校省市级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开展小学职业启蒙、初中职业体验、高中职业生涯规划等活动。探索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师资共享,支持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转变办学模式,扩大综合高中(班)试点规模,条件成熟时增挂“综合高级中学”校牌或独立设置“综合高级中学”。二是持续推进中高本贯通培养。拓展优质职业院校与全省应用型、技能型本科高校实施长学制贯通培养项目,优化调整中职专科“3+3”、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本科“5+2”、专科本科“3+2”“4+0”等省级现代职教育体系招生规模。适度扩大五年一贯制高职招生规模,探索五年制高职与普通高中职普转换、学生多元选择的有效路径。三是加快推进职技贯通培养。探索开展“学历+技能”贯通培养模式试点,鼓励技师学院与在常本科高校合作开展本科技师贯通培养,提升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推动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设立与办学专业相对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面向学生、产业工人等社会群体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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