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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 引 号:014109840/2023-0015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生态环境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2023-12-28 公开日期:2023-12-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紧扣省、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2023年常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常政办发〔2023〕18号),扎实有序地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有关工作情况作报告如下:

一、全面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法治、执法成绩显著。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打造出一支全国闻名的“生态环境铁军”。常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获得2022年度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这是全省唯一一支获此殊荣的生态环境执法集体。2023年常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新北生态环境局获得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先进集体,这是常州生态环境系统前后六年(2016年、2017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共三个执法集体、12次被生态环境部评为全国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近年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最高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表现突出集体”。其中“徐某非法处置危废案”被生态环境部选为典型案例通报表扬;“如东振新颜料非法倾倒污泥案”“1011危废非法收集处置案”“615环境污染犯罪案”得到厅主要领导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表扬。

(二)领导重视亲自部署。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局长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被纳入每年市政府出台的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和各辖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目标任务书中,作为重要任务来扎实推进。2023年我局印发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生态环境法治工作计划的通知》,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和普法工作,并及时向市司法局报送相关信息,做到年初有安排,年底有总结。我局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生态环境系统宣传教育工作考核体系,明确年度目标任务,使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具体化,切实保障普法宣传工作按时有序推。局领导班子带头举办读书班、研讨会、专题党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原文研读规定篇目,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红色”党建活动,组织全系统党员参观常州“红馆”“新四军江南指挥部纪念馆”等红色基地,充分利用红色资源汲取百年党史“营养”。制定下发党(总)支部分类达标定级工作方案,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党建品牌建设,建成“党员之家”活动阵地,基层所实现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组建“先锋绿源通”党建联盟。

(三)扎实推进立法工作。我局历时两年多牵头起草了《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这是我市水生态环境领域第一部综合性法规,也是全国首部对全域水生态环境进行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为推进《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今年顺利高效实施,我局印发《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贯彻落实〈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任务分解方案》,对我局牵头工作,分解部署、逐条细化,明确责任处室和落实举措。并大力进行宣讲,推动《条例》进部门、进基层、进企业、进社区。并编印《条例》普法手册3000余册,分发至各单位及业务处室,通过送教上门方式,促进相关工作人员结合岗位,以学促干,学用并举,提高执法用法能力。今年我局还组织推进《常州市餐饮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政府规章项目,完成《常州市餐饮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修订草案、起草说明、调研报告等材料初稿。承担《常州市“绿岛”项目监督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调研项目,完成调研报告初稿。

(四)全面贯彻落实执法“执法三项制度”。年初在局网站公开全市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全市所有执法人员信息在省司法厅系统统一向全社会公开,并在执法部门宣传栏进行张贴公示。行政处罚案件中的内部审批表、处罚文书等均按照《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的格式要求制作。执法人员外出执法时每人佩戴执法记录仪,每组配备一套移动执法设备,内置智慧环境执法软件,统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照片视频证据格式。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证据进行录像、拍照,并打印或制作光盘证据附在案卷中。行政处罚案卷均经过案件审查,重大执法决定经过法制核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信用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

(五)大力进行环保普法宣传。我局结合 “6.5”世界环境日、“9.22”世界无车日、“12.4”宪法日等重要环保时间节日,开展“三节四时普法行”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针对新颁布的环保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定期通过局网站予以宣传,并进行一系列宣讲活动。重点针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时在局网站“法规政策公示专栏”进行公示。并通过“六五环境日”、“宪法日”等活动进行普法宣传,针对企业和市民发放宣传手册、讲解环保法律法规,拍摄宣传片通过新媒体的形式向大众宣传教育。我局2023年开展了“常州市生态环境法治宣讲走基层暨宪法宣传周活动”,针对企业常用法律法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进行宣讲,深受广大企业的好评;武进局结合案例组织重点企业、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开展警示教育,并开创出“小武说环保”线上普法网红栏目;天宁局结合环保企业管理和环保法治宣传打造出“小徐说法”线上普法栏目也深受社会好评。常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还开创了“春季集训班”,全市执法人员进行系统轮训,春训班的课程丰富多彩,既有理论知识,又有业务实操,还有团队拓展训练,为参训学员思想“补钙”、头脑“充电”、能力“加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还组织了“执法局长上讲台”普法宣讲活动,全市8位生态环境执法局长陆续上讲台,每期活动设主会场和分会场,并采取线上线下同步开展,2023年共超过8000多家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了该项普法宣讲活动。

(六)着力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积极推进案例实践,不断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典型案例数量取得历史新突破。月调度、季通报各辖市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进度,积极指导各直属局打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2023年我市三个案例入选省第三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入围典型案例的数量位居全省第一名。案例修复实践体现一区一特色。注重体现常州特色和案例实效,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的基础上进行了一系列经验探索,多个案例在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培训班上作为典型案例进行推广,多次受到国家、省、市级媒体报道。加强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基地建设。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不断丰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承担形式,在郑陆镇丰北村建设全市首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基地”。基地将融党建引领、法治警示、环保宣教、生物多样性科普交流等功能于一体。深化执法司法部门协作配合。发挥生态损害赔偿改革协调小组作用,将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法制工作的重要抓手。我局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共同建立“行刑公”三法衔接机制,与市法院共同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司法行政协作机制,加强行政、刑事、公益诉讼的协作配合,实现生态环境系统与司法机关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指导评估机构强化业务支撑。为规范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评估业务,提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邀请省厅专家专题授课,发起行业自律倡议,组织专家签署《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与修复效果评估评审专家承诺书》。具体体现,进一步改善和提升了我市环境质量。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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