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松代表:
您提出的建议已收悉,其中关于加大对创新企业培育方面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有益的指引和参考。根据建议内容,我们对金融支持创新企业培育方面的政策进行了梳理,现答复如下:
2021年初,我市出台《关于促进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系列实施细则,我局负责组织实施金融支持创新企业信贷政策、金融支持创新企业融资担保政策,强化对人才创新创业和初创型企业的金融支持,具体如下。
一、金融支持创新企业信贷政策
我市设立创业贷款担保基金,以本市登记的高校毕业生、网络商户、小微企业等群体为重点支持对象,为个人提供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为小微企业提供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达50万元,符合条件的由财政部门按照50%给予贴息。同时,设立“创新贷”专项融资产品支持计划,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中的“白名单”的企业,给予企业2个百分点的贷款贴息,以及40%的风险补偿。
二、金融支持创新企业融资担保政策
鼓励在我市注册登记的融资担保(再担保)公司对“白名单”内科技企业开展政策性纯信用融资担保业务,且要求担保费不超过1%。对我市融资担保公司开展的“白名单”内科技企业政策性纯信用融资担保业务给予最高1%的担保费补贴,以及代偿本金最高20%的风险补偿。
三、金融支持创新企业股权融资政策
我市通过建设龙城金谷,集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打造“点实成金”系列投融资路演活动,积极为人才创新创业搭建股权融资平台。2021年,龙城金谷引进各类投资350家,为初创型企业股权融资提供了丰厚的土壤,入驻机构对外投资企业790家,投资金额超270亿元。全年全市各类创新企业共获得股权融资超400亿元,股权融资规模位居全国第10位,股权融资案例数量位居全国第18位。同时,举办各类投融资对接活动24场,参加路演的初创企业和人才企业超过350家,营造了支持创业创新的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非常感谢您对加大对创新企业培育方面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继续深化创新创业的金融支持信贷政策,支持金融机构提升初创企业风险容忍度,针对科技型创新企业开展投贷联动业务。同时,推动政府产业基金强化专家“外脑”建设,为初创企业和资本搭建对接桥梁,持续加大对创新企业的培育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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