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常州市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工作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的重要工作,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十四五”以来,我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坚持建管并重,久久为功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一是理顺体制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城乡污水收集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23〕33号),明确辖市区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责任主体,进而推动建立“统一推进、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维、统一监管”的工作机制。
二是坚持规划指引。在原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县域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市住建局按照“统一规划”要求牵头编制《常州市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实施规划(2023—2025年)》,落实各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一张图和一张表。
三是实施治理工程。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多渠道筹措治理资金,“十四五”以来累计新增完成456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2024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100%,较“十三五”末提升70个百分点,提前一年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
四是强化运维管理。落实各板块运维主管部门,各地基本落实整县制专业运维。加强出水水质监测,制定《常州市农村污水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处理设施监督性监测全覆盖。创新监管模式,建成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信息化监管平台,接入电量、流量并开展数据分析研判,在平台内实现对问题设施的判别、交办、整改、反馈闭环管理。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收你委提出的建议,坚持城乡统筹,注重城市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坚持一体推进,加强上下联动形成治理合力;坚持注重实效,强化建成实施运维有效有力监管,不断推动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
(一)推进精准治理,助力环境质量改善。2024年,根据全市河流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统一部署,同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溯源排查。围绕太湖一二级保护区、3条入太湖河流及上游关联骨干河流沿岸、长荡湖及滆湖沿湖岸、问题支流支浜汇水区域等水环境敏感区,划定129个排放控制区,共查出未治理自然村330个。2025年,将组织对未治理的330个自然村,逐一评估污水排放现状以及对水环境的影响程度,分类制定治理或管控措施,分两年整改到位。
(二)推进科学治理,助力基层减负增效。聚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成本高的问题,既要考虑水环境质量改善的需要,也要坚持经济适用、技术可行的原则。一是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减轻基层治理负担。推进乡镇“厂网一体化”工作,加快“一镇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落地,根据城镇污水管网建设进程,逐步将沿线村庄生活污水纳管治理。二是适时推进处理设施纳管改造。对城镇污水管网已覆盖的处理设施进行综合评估,对无法正常运行、达标排放的实施纳管改造;对状态良好、运行正常的纳入中远期计划。对于暂时不具备纳管条件且不能正常运行的处理设施,优先实施收集+拖运改造。三是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和技术。对确需实施生活污水治理的自然村,结合自然条件和区位状况,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合理选择治理路径,优先选择资源化利用模式,坚决杜绝一刀切,增加基层负担。
(三)推进有效治理,助力美丽乡村建设。一是强化运维监管。坚决打通整县制专业化运维“最后一公里”,原由乡镇负责运维的设施年内全部纳入区级统一运维。开展辖市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评估,加大随机检查、抽查力度,加大运维考核权重,评估结果直接作为考核结果运用。二是加快老旧、问题设施改造提升。深化已建成处理设施“回头看”专项整治,督促各辖市区运维主管部门建立不正常运行处理设施改造清单,原则上列入清单后2年内完成整改。对市级及以上检查发现的不正常运行设施必须纳入清单,当年完成整改。三是加强未治理自然村生活污水管控。对全市未治理自然村庄,按照“三基本”标准,开展全面排查,对存在问题的村庄实施分类整治,不断巩固和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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