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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修订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MB1938455/2025-0001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医疗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医保价格〔2025〕2号 发布机构:市医疗保障局
生成日期:2025-01-10 公开日期:2025-01-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修订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修订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常医保价格〔2025〕2号

各辖市(区)医保局(分局)、卫生健康局,常经开医保分局、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局,各医疗机构: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修订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苏医保发〔2024〕6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规范整合后的“经照射自体血回输治疗”医保支付类别为乙类,个人自付比例30%。

二、各公立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通知》中规范整合后的价格项目,并做好收费信息系统更新维护。

附件: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修订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苏医保发〔2024〕61号)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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