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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提案第0282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859/2026-0006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26〕62号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2026-06-30 公开日期:2026-07-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提案第0282号的答复
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提案第0282号的答复
常农发〔2026〕62号

汤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金融机构优化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金融扶持的建议》(第0282号)收悉。您指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格抵押物不足、金融服务滞后、项目贷款获取难”等问题,切中了当前集体经济发展的痛点,提出的四项对策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该提案由我局主办,我局高度重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常州监管分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将您的建议吸纳进近期我市出台的相关金融支农政策中。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政策引导与协同”建议的落实情况

您提出的“将支持成效纳入评价体系、运用支农再贷款和财政贴息”等建议,已在市级层面形成实质性落地。

一是强化财政金融协同。2026年,我市创新出台了《常州市高标准农田“粮安贷”贴息实施暂行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单个经营主体按在保金额给予年化0.5%至1.5%的贴息补助,并要求银行贷款利率不得超过同期LPR,切实降低了融资成本。同时,我市专门安排每年2000万元扶持资金,对成长性强的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并对集体经济项目贷款进行财政贴息补助。

二是发挥货币政策工具效能。指导金融机构综合运用支农再贷款等政策工具,将更多信贷资源配置到农村集体经济领域,并对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强化结果运用。

二、关于“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建议的落实情况

针对“推广抵质押贷款、开发匹配周期的信贷产品、深化整村授信”的建议,我们正联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

一是深化农村产权融资试点。我市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农业设施、畜禽活体的确权颁证与价值评估机制,发挥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作用,扩大抵押融资覆盖面。同时,积极探索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模式,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集体经营性财产股权质押贷款。

二是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我市正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涉农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拓宽资金流信用信息平台应用场景,为“整村授信”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三、关于“加大对村企联建联营项目金融支持”建议的落实情况

针对您关注的“项目贷”、“银团贷款”等综合性融资方案,我市通过政银担协同机制给予了重点回应。

一是搭建高效对接机制。2026年5月,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召开了全市“苏村贷”工作推进会,明确要求各地搭建政银担高效对接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为村企合作项目提供精准的融资服务。

二是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引导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在业务范围内加大对乡村全面振兴重点领域的中长期信贷支持;指导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发挥资金优势,加强对县域支行的信贷资源倾斜,重点满足村企联建项目的中长期资金需求。

四、关于“健全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建议的落实情况

您提出的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池、探索“保险+信贷”模式的建议,是我市目前正在大力推进的核心工作。

一是落地“苏村贷”专属产品。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部署,我市正全面推进“苏村贷”业务。该产品建立了“财政支持+担保增信+银行放贷”的新模式,实施风险补偿、保费和利息补贴,单户融资规模原则上可达300万元以内,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有效解决了村集体因缺乏抵押物导致的融资难题 。

二是健全风险共担机制。依托省农担常州分公司,构建政府、银行、担保机构风险共担机制。截至推进会召开前,常州分公司已对接2家村集体经济组织并量身定制了融资方案,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业务样板。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吸纳您的宝贵建议,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协作,持续跟踪“苏村贷”等政策的落地成效,定期开展融资需求摸排,确保金融“活水”精准滴灌农村集体经济。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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