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危旧房有机更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建议中深入剖析了我市危旧房的现状,并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我市进一步推动农房建设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房建设相关工作,顺应农民群众现实需求,先后出台《关于推进现代化宜居农房建设和乡村风貌提升的实施意见》《常州市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等文件,围绕“七着力、两同步”,着力在建机制、出政策、强保障、优服务、抓落实上下功夫,结合村庄分类精准施策,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多途径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努力让农民群众住上“好”房子。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制定下发了《常州乡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常州市农村居民点规划设计导则》等技术文件,积极协调辖市(区)推进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镇详细规划、镇村布局规划和“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等编制工作,高水准编制完成城乡融合空间战略规划,基本构建了“镇村布局规划+村庄规划+农村居民点规划设计”的乡村规划三级体系,全市428个规划发展村所在行政村的规划全部获得县级政府批复,率先开展“通则式”管理保障非规划发展村地区。
二是摸清房地底数。2024年底,我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建成了常州市农村宅基地和现代化宜居农房管理系统,打造全市统一的农村宅基地数字化管理平台。该系统汇集了“人、地、房”三大核心要素数据库,全面提升了宅基地管理和审批的精准性和时效性。目前,全市共完成51.7万户、164.5万人的资格权的认定和数据入库工作,同时,推动了农村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宗地数据成果信息共享,实现了全市农户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数字化管理,为农房更新改造提供良好基础数据支持。
三是深化改革破题。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支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若干政策》(“宅八条”)(常办电〔2022〕129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若干政策》(“宅九条”)(常办电〔2024〕50号),着力解决农村宅改自建区规费减免、宅基地跨村流转、非成员户宅改“受限”、宅基地盘活利用和退出、保留、激活等难点问题,为推进全市农房更新提供了政策和制度保障。同时,各辖市区结合实际,进一步优化农村宅基地政策配套,推广完善易地新建、本村腾挪和原址翻建等农房更新机制,涌现出殷杏泰、芙蓉湖畔等一批宅改典型样板。此外,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健全完善“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农村宅基地用地建设联审联办制度。在全域推行农户建房规划许可和批准“二合一”、电子化、跑一趟、不出村线上审批模式,目前,全市已有39个镇(街道)启动开展联审联办工作,全市累计开展农村宅基地线上审批2593宗。
四是突出政策牵引。紧盯全市1980年及以前建的农房、老旧“空关房”及其他有意愿改善的农房,支持鼓励各地用好相关政策红利,积极引导到新型农村社区集中居住、到规划发展村庄异地新建、原地改造翻建,着力推动农民自我改善住房。突出基础支撑,围绕“两同步”,用好用足省级支持政策,统筹各类涉农资源同向供给,着力抓好新型农村社区配套建设,持续推进老村庄基础服务配套提升。共争取省级奖补1.67亿余元,已支持农村各类基础服务设施建设项目129个。截至2024年底,全市已累计改善农房3.59万户。
五是强化危房治理。持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在全面排查核准全市行政村集体土地的46万余户农房安全底数基础上,通过下发提醒函、纳入一网统管、实地检查等方式,全力抓好鉴定为C、D级危房的整治解危。截至目前,全市983户存量危房已全部落实安全整治措施,其中557户落实工程整治实现销号。积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为对住房评定(鉴定)为C级或D级或无房户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常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住房安全“回头看”、委托第三方开展排查,并做好情况反馈和督促整改,有效保障重点对象住房安全。2024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96户,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00万元。
六是强化技术支撑。积极开展“万师下乡,万村和美”行动,引导建立双向合作机制,鼓励规划师、设计师等专业下乡,为农房和村庄建设提供专业服务。全市各级先后与10余家规划设计单位合作编制农房设计图集,编制完成各类房型100余套并免费供农民群众选用。市级分别组织培训乡村建设带头工匠94人、乡村建设工匠120余名,由点及面促进提升乡村建设工匠的专业水平和安全意识。推广应用《江苏省绿色农房技术导则》,推动新能源在农房建设中的应用,其中,经开区横山桥镇蓉湖集聚点二期光伏村项目已启动。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以城乡环境大整治为有力抓手,聚焦农房安全和品质提升,强化房村一体、联建带动,持续发力、务实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努力实现农村住房普遍宜居和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一是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积极争取国家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县区扩面,在溧阳市、武进区和常州经开区国家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再争取2-3个县区纳入全国试点县区,为全市深化农村宅基地改革拓展更多政策空间。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若干政策》(常办电〔2024〕50号)中明确的九条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调配机制,鼓励各辖市区结合实际,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宅基地资格权流动、使用权放活和资源盘活利用等工作机制,探索完善农房集中更新规模化集约化推进机制,不断丰富全市农村宅基地改革样本。大力推进各辖市区农民自建区建设,鼓励各辖市区选择有规划、有意愿、有条件的自然村开展农房更新,在实践中完善集中新建、本村腾挪和原址翻建农房更新模式,进一步加快全市农房建设步伐,实现住有宜居的目标。依托“常州市农村宅基地和现代化宜居农房管理系统”,进一步健全农业农村与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不动产登记等部门的工作联动和信息互通机制,实现宅基地建房申请、审批、施工、验收、确权登记全流程线上办理,推动全市农村村民建房“一网通办”,以便捷的服务推动农房更新改善。
二是探索农村宅基地还权赋能和盘活利用。完善农户宅基地资格权退出、定期保留、补偿管理等机制,为引导农民城乡流动、统筹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打通堵点难点。探索“留、聚、转”农民住房多元化保障机制,尊重农民自主选择,满足居住模式差异化需求,采取商品房、公寓房、自建房“三房互补”安置模式,实现农民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保障目标。深化农村闲置宅基地及闲置农房的盘活利用,计划研究起草闲置宅基地及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的实施细则,鼓励和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参与盘活利用,积极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养老休闲等产业,盘活乡村资源,带动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三是持续推动农村住房条件改善。紧盯改善重点方向,以我市美丽乡村“十百千”工程为重要契机,统筹联动各类政策,更新有效畅通改善路径,加快推进老旧农房的改造改善,年内完成农房改善1.5万户。加强新建农房设计引领,强化乡村特色风貌引领,积极推广农房设计通用图集供村民免费选用。积极推广应用《江苏省绿色农房技术导则》,推动新能源在农房建设中的应用,着力打造绿色农房建设、绿色生活应用的新场景。探索建立农房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形成既有农房改变用途管理的长效机制,严格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安全管理,着力提升农房本质安全水平。建立工匠管理名录,推动工匠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积极构建工匠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力争区域内工匠每3年至少轮训1次,实现工匠职业技能与综合素质同步提升,助力农房安全和品质提升。持续加强隐患农房的临时管控力度,有序推进工程整治销号。继续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工作,加强政策保障力度,年内计划完成危房改造51户,着力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常州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签 发 人:冯旭江
经 办 人:李文群
联系电话:85682259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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