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村物流区配套道路(下庄路、规划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发改〔2015〕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区域路网,提升交通服务水平,原则同意由你区常州凤凰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实施中村物流区配套道路建设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包括道路及相应的配套工程。
下庄路北起规划道路,南至中村路,全长370米;规划道路西起下庄路,东至凤凰南路,全长240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均为20米,横断面形式均为3米人行道+14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
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通信、供电等各类管线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路灯、绿化等配套工程。
三、主要技术标准
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均为30公里/小时;道路设计荷载标准均为BZZ-100KN;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均为10年;路面类别均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2、各类管线按各相关专业规范实施。
四、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295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995万元,其他费用1695万元,基本预备费269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凤凰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常国土资函〔2014〕147号);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400201400045号);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常环表〔2015〕4号);我委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六、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七、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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