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常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工作计划
索 引 号:014109840/2023-0005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生态环境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2023-04-26 公开日期:2023-04-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年度工作计划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532”发展战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进生态中轴建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常州提供坚强保障。具体来说就是“围绕一个目标、坚持两条主线、打造三个品牌、落实五大任务”。

围绕一个目标,坚守“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确保环境质量改善保持全省前列。

坚持两条主线,一是以治污攻坚为主线,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二是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不断提升城市“含绿量”。

打造三个品牌,一是“生态中轴”品牌。重点围绕“两湖”创新区建设,将“两湖”地区打造成为长三角生态中轴的引领区、绿色低碳发展的创新区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示范区。二是“工业绿岛”品牌。以“危污乱散低”综合治理为契机,打造全省集约建设、共享治污的工业绿岛常州范例。三是“无废城市”品牌。显著提升固体废物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打造具有常州特色的无废循环发展产业链。

重点落实“五大任务”:

一是深化减污降碳,助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完善碳达峰碳中和“1+1+N”政策体系,深化碳管理体系建设、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争创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等调整优化。全力打造工业绿色制造体系,积极培育“绿色工厂”“绿色发展领军企业”,严格兑现环境政策激励措施,着力提升产业绿色竞争力。对重点涉磷行业开展新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引导企业改造工艺和转型升级,切实降低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二是紧盯重点难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盯PM2.5和臭氧“双减双控”,完成排放大户超低排放改造。持续推进重点行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活性炭使用全生命周期追溯等工作,实现VOCs治理全过程、全链条的精细化管控。继续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积极实施“绿色车轮”行动。建立“常态遥感监测+靶向精准管控”的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推动规模以上干散货港口料仓“全封闭”建设全覆盖。推进新一轮太湖治理,开展洮滆两湖综合治理、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工业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修复、支流支浜整治提升、水资源科学调配、环太湖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等八大类重点工程,确保完成太湖治理“两保两提”。探索开展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分类防控,建立全过程土壤污染风险防控体系。

三是坚持系统观念,一体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全力推进生态中轴建设,排定五大类231个重点工程项目。深化生态绿城建设,实现增核5400亩、扩绿1100亩、连网18公里。强化生态保护监管,坚决遏制生态破坏行为,保障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强化示范引领,力争创成1-2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1个“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建设生态产品监测、评估、核算和交易体系,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通道。

四是夯实基础支撑,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认真落实我市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三年行动计划,实施93个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年内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1万吨/日,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80.2%;新增工业污水处理能力5万吨/日;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700吨/天、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处理能力16万吨/年、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能力3.8万吨/日;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能力56兆瓦。将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图斑”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提升治理科学性、精准性。

五是树牢监管权威,不断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高质量完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国家长江警示片披露问题“举一反三”整改,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等问题整改销号,配合开展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坚持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以“非现场”执法监管为核心的现代化执法工作体系,实现自动监测数据用于执法的全面突破。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依法严惩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创新,推进《常州市餐饮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修订。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