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
你局常教信〔2014〕3号文及《常州市基于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教育云平台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建立科学、合理、权威的基础教育质量综合测评指标体系,着眼于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及时发现教育教学中的问题,并结合对相关因素的分析提出可能的改进或参考建议,构建基础教育质量检测平台,现同意你局建设常州市基于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教育云平台项目。
二、该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完善和优化教育云平台;建设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数据库;建设科学多元的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研发学生综合素质分析软件和学科关键能力分析软件;购置相关硬件。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为110万元,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的要求,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采购活动应按现行规定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
特此批复。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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