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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92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672/2026-0004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民复〔2026〕26号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2026-06-05 公开日期:2026-06-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您提出的“关于常州地区重度残疾人全方位托养”的建议已收悉,结合市财政、市残联的协办意见,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92号的答复
常民复〔2026〕26号

姜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常州地区重度残疾人全方位托养”的建议已收悉,结合市财政、市残联的协办意见,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做好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是保障残疾人基本权益、减轻家庭照护负担的重要民生工程。我市历来高度重视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多年来,相关部门在提升服务能力、加强资金保障、完善服务模式等方面真抓实干、群策群力,加快建立完善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体系,努力满足重度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托养照护服务需求。

一、打造托养模式,筑牢民生底线

目前,我市已建立覆盖寄宿制托养、居家托养和日间照料三种形式的托养服务模式,服务对象覆盖16至59周岁无业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每月最高补贴标准可达2500元。2025年度,全市为1830名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发放托养服务补贴660.79万元。一是寄宿托养。针对瘫痪人士及精神障碍患者,我市依托常州鼎武医疗集团成立市残疾人康乐托养中心,采取民办公助与购买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托养+医疗+康复”的无缝对接,有效破解“托养难、就医难”的双重困境。二是日间照料。通过93家残疾人之家开展日间照料与辅助性就业,目前已有80%的托养对象实现就业增收;同时建成6家“星工坊”服务70余名“星青年”,并拓展自主生活训练、文体艺及职业培训等5类服务,有力促进了心智障碍人士的社会融合。三是居家托养。针对居家残疾人,我市推行“社区一站式服务”,构建居家网络化管理体系。通过“市管区招”引入13家专业机构,并依托“智慧残联”系统实现需求与资源的精准匹配,将专业化服务延伸至家庭。

二、聚焦精康融合,提供多元服务

为帮助和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尽快回归社会和融入社会,推进打通包括重度精康患者的服务难、融入难、就业难等难题。2018年市民政局启动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打造“德康驿站”常州品牌,相关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完善政策标准。相继出台《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常州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标准、服务标准及指导标准》《常州市“精康融合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印发《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标准、服务标准及指导标准》《德康驿站社区工作人员手册》《德康驿站社区康复员康复手册》《服药训练手册》《社交技能训练手册》等九本操作手册,通过“制度+标准”双重保障,让社区康复服务从“碎片化”走向“规范化”。二是织密服务网络。截至2025年底,全市累计建成标准化康复服务站点36家(其中省级示范站点29家),现有站点占全市镇街总数的66%,服务全域覆盖。2026年计划新建站点8家,总数将达44家。三是开展专业服务。建立精康服务平台,累计服务患者8900多人,充分发挥常州市德安医院作为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市级精神病防治技术指导中心的专业优势和牵头引领作用,建立农疗、工疗、日间活动等多元化康复场景,依托站点开展生活技能训练、社交能力培养等活动,链接社会资源开发公益性岗位,为符合条件的患者提供职业能力训练、岗位实践机会,增强患者自我价值感,推动其更好地回归家庭与社会。

三、加强资金供给,落实政策保障

2025年7月,我市全面启动民生救助标准“提标升级”,城乡居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040元提高至1080元,全年新增财政支出超2350万元,惠及城乡困难群众超5万人。在生活补贴方面,低保家庭内重度残疾人按低保标准的35%(378元/月)发放,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视力重度残疾人按低保标准的100%(1080元/月)发放;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低保标准的60%发放。在护理补贴方面,重度残疾人可申请护理补贴,市本级按不低于130元/人/月发放,其中低保内的重度残疾人按不低于210元/人/月发放。2025年度全市累计发放两项补贴资金3.39亿元。

残疾人托养服务政策透明,操作流程简单,服务对象本人到镇街残疾人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经过初审、审核、审批三个环节,符合条件对象15个工作日可以办结。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强化托养服务供给,继续优化三种托养服务模式,加强服务人员专业化建设,持续完善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体系。二是持续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统筹区域内康复服务资源,推动站点建设提质增效,有效破解服务最后“一百米”的难题。三是持续做好资金保障工作,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动态调整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标准和两项补贴标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继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寄宿制托养、居家托养和日间照料服务供给。四是结合现行法律法规,探索“三无”重度残疾人财产信托管理的可行路径。

签发人:钱旭健

经办人:戴亚君

联系电话:85681600

常州市民政局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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