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翀昊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速发展检测认证等技术服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检测认证作为质量基础设施的核心要素,是推动产业升级、保障消费安全的重要技术支撑。健全质量分级体系、提升检测认证能力、整合系统服务架构等建议,精准聚焦当前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痛点,与国家及地方政策导向高度契合。近年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积极推进产品质量分级领域的顶层设计,2024年9月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产品质量分级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在制定产品质量分级标准、发布质量分级产品目录、建设产品质量分级信息平台的基础上,通过第三方认证或检验检测机构对产品性能指标进行认证检测,确认产品质量分级等级。但目前实施意见尚未最终印发。
有鉴于此,当前我局会同科技、工信等部门在鼓励引导企业制定产品质量评价标准、持续提升检测认证技术服务能力等方面开展积极探索,不断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引导相关标准制定
一是支持标准立项。对市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满足常州市自然条件等特殊技术要求的产品质量评价相关标准的立项申请,积极推动纳入常州市地方标准项目计划,并及时制定发布。鼓励企业参与产品质量分级标准相关地方标准、国家标准的制定。
二是实施标准化奖励。按照《常州市质量强市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和申报指南,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市)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的企业或机构实施奖励。2024年以来,常州市相关企业参与制定并发布了《绿色制造 评价指标》《乘用车循环外技术/装置节能效果评价方法》《机器人智能化视觉评价方法及等级划分》等相关领域的质量评价类标准。
(二)持续提升检测服务能力
截至目前,常州市共有272家取得CMA资质许可的检验检测机构,主要分为机动车(86家)、建筑工程及建材(43家)、环境卫生(41家)、机械(13家)、电子信息(10家)、能源化工(10家)以及其他类(70家)等类别。检测能力参数超过1.5万项,基本覆盖建筑工程、环境与新能源、食品药品、工业与消费品等行业领域所需检测需求。2024年以来,成功推动国家氢能装备产品质检中心获得市场监管总局筹建批准,推动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光储充产品质检中心、江苏省水产品质检中心获得省市场监管局筹建批准。2025年,正在全力推动中汽研常州检验中心和常州建科院分别申报筹建江苏省新能源汽车产品质检中心和江苏省数智安全应急防护装备产品质检中心。通过强化高端检验检测平台建设,为产品质量分级评价和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检测技术和服务支撑。
(三)全力支持相关科技创新
围绕支持基于分级检测的科技创新以及提升产品质量等级的技术创新,各行业主管部门正在推进落实一系列支持政策。市科技局积极推动落实大型仪器共享服务政策,对常州地区的仪器管理单位提供的共享服务以及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使用仪器设备的费用进行补贴。同时积极落实创新券兑付,将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补助纳入科技项目资金“直达快享”计划,有效提升企业获得感。市科技局深入落实《江苏省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支持创新中心、龙头企业等围绕主导产业和共性需求搭建中试平台,积极培育常州建科院等骨干机构建设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检验检测、试验验证、成果转化等公共服务。市财政局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常州市质量强市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对政府质量奖项目、“江苏精品”项目、质检中心和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项目、标准制定和创新贡献项目等给予奖补,在强化质量发展基础、促进质量提升、推动标准化体系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标准引领,抢占质量分级话语权
进一步加大对产品质量分级评价类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在立项批准和标准化奖励方面的支持力度,结合我市“1028”产业体系,重点在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等领域鼓励常州地区企业和机构积极参与国家质量分级标准制定,推动我市优势产业成为全国质量分级“领跑者”。
(二)培育产业生态,提升检测认证服务能级
重点支持国家氢能装备产品质检中心、省级新能源汽车产品质检中心等高端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力争2026年前新增落地省级以上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不少于3家。推行“检测认证+产业需求”对接机制,每年针对重点产业组织开展“检企对接”活动,推动检测机构与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促进重点产业链产品质量等级不断提升。
(三)深化科技创新,赋能重点产业升级
坚持重点突破、关键支撑、整体推进的原则,科学布局检验检测、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等配套业态,形成符合创新规律和产业规律的科技服务支撑体系。引导我市省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开放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对外提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及检验检测服务。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动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质量公示平台,向消费者和采购商动态展示产品质量等级,增强优质产品市场辨识度。
签发人:吴小华
经办人:王 乾
联系电话:0519-88588182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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