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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水污染防治审计结果
索 引 号:014109656/2021-0000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审计局
生成日期:2021-01-08 公开日期:2021-01-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水污染防治审计结果
常州水污染防治审计结果

(2020年5号总第7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常州市审计局自2020年2月26日至4月30日,对常州市2017年至2019年水污染防治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常州市总面积4372.2平方公里,其中水面积700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16%。2018年全市本地水资源总量20.52亿立方米,用水总量25.76亿立方米(2019年水资源公报尚未出台)。2019年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分别为62.5%、91.3%,较2017年提升了25%、34.27%;五类和劣五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12.5%、0,较2017年下降了0、100%。

2017-2019年,常州市共实施了352个水污染治理项目,计划投资377.85亿元,实际投资197.48亿元,其中财政资金93.30亿元,其他国有资金81亿元,社会资金23.18亿元。截至2019年底,上述项目完工129个,在建79个,完工并验收144个。

审计结果表明,常州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指示精神,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严抓水污染防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审计也发现,常州市在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整治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水源地水质不达标

1.金坛长荡湖涑渎水源地水质不达标。根据省“水十条”考核办法,饮用水源地逐月监测数据中,有一次不达标即全年不达标。据环保省考断面监测数据显示,2019年4月、5月、6月水质不达标,主要不达标指标为“五日生化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

2.武进区滆湖应急水源地水质不达标。根据省“水十条”考核办法,饮用水源地逐月监测数据中,有一次不达标即全年不达标。据环保省考断面监测数据显示,2017-2019年水质均不达标,主要不达标指标为“总磷”和“总氮”。

(二)水源地隔离防护网管理维护不到位

审计组在水源地实地查看中发现常州市魏村长江水源地和溧阳市大溪水源地隔离防护网有人为破坏的情况。

(三)少数黑臭水体整治后个别指标存在波动

据江苏省给水处监测中心2019年水质检测情况反映,常州市建成区范围内已完成整治的2条黑臭河道个别指标存在波动,其中:长坝浜二季度氧化还原电位指标为轻度黑臭(标准值>50,检测值49);长坝浜、电胜河三季度个别点位个别指标有波动;四季度上述两条河道各项指标均达标。

(四)个别河道长效管护措施落实不到位

武进区漕溪浜黑臭河道整治工程于2018年10月完工。2020年4月,审计现场查看发现,该河道湖塘侧存在种植油菜、豆角等农作物以及堆放建筑垃圾的情况。

(五)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

新北区龙虎塘街道实施的李大河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一期工程于2019年6月完工,合同金额296.68万元,已付款131.46万元。因该工程一期为常州龙虎塘街道与江阴璜土镇两地共线河道,根据约定需经两地共同验收并分别委派审计单位对工程进行审计,至审计时,一期工程尚未进行竣工结算。

三、审计建议

(一)坚持制度先行,大力推动水污染防治制度建设。从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地下水管理、湿地保护、水土保持、河道管理、危废处置、固废管理及回收利用、化工园区管理、排水管理等方面全方位完善制度建设,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强化主体责任,切实保障水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明确时限要求,落实责任人员,完善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指标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目标任务考核点评制度,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落实齐抓共管,统筹抓好水污染防治部门联动。明确各部门水污染防治责任,研究制订责任规定,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责任清单,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水质污染问题通报、水质监测和信访信息共享机制,推进污水联防联治。

(四)规范建设程序,提升水污染防治项目管理水平。严格按照进度拨付项目资金,加强内部造价控制,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扎实推进项目,确保工程建设按期完工,切实发挥水污染防治作用。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常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各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目前相关问题正在整改落实中。

 

 

 

常州市审计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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