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常州市清潭中学北校区扩建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常教计〔2014〕1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苏筑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清潭中学北校区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
二、该工程位于清潭路以北、木梳路以东地块,教学规模12轨36班。核定用地面积21827平方米,工程总建筑面积29130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24058平方米,包括行政办公楼(地上部分)3432平方米、综合楼(地上部分)10956平方米、体育活动辅助用房856平方米、保留教学用房及辅房(地上部分)8814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积5072平方米,包括行政办公楼(地下部分)626平方米、综合楼(地下部分)2978平方米、保留教学用房及辅房(地下部分)1468平方米,设置机动车停车泊位86个。同步实施道路、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
三、原则同意工程初步设计中总平面布局、主要建(构)筑物、出入口等设计。行政办公楼地上框架5层、地下框架1层,综合楼地上框架5层(局部3层)、地下框架1层,体育活动辅助用房框架3层。道路、出入口、绿化等配套设施按专业设计要求规范实施。
四、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综合楼为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耐火等级为一级。
五、原则同意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抗震、节能、防雷、环保、卫生防疫等设计。
六、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591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840万元,其它费用2649万元,基本预备费428万元。
七、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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