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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转发《中小学欺凌防治工作制度(示范文本)》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25-0007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函〔2025〕39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25-05-20 公开日期:2025-05-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有效预防和治理校园学生欺凌行为,保障全体学生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现将《中小学欺凌防治工作制度(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制度》)转发你们。
关于转发《中小学欺凌防治工作制度(示范文本)》的通知
常人社函〔2025〕39号

各技工学校:

为有效预防和治理校园学生欺凌行为,保障全体学生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现将《中小学欺凌防治工作制度(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制度》)转发你们,并就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

各校须在本通知下发后,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立即成立本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并通过校园官网、公告栏、家长微信群等渠道,全面公示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人员名单及举报电话。组织架构报送至市人社局备案,每学期末报送专项工作总结。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防治氛围

广泛开展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各校要以班级为单位,定期开展防欺凌主题班会,通过案例分析、情景模拟、互动讨论等形式,引导学生认识欺凌危害,掌握应对方法;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全校性防欺凌专题讲座,邀请公安、司法等部门专业人员授课。拓宽宣传渠道:利用校园广播、电子屏、公众号等平台,常态化推送防欺凌知识和举报方式;每学期组织一次“反欺凌”手抄报、征文比赛等活动,增强学生参与感,营造全员反欺凌的校园氛围。

三、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市人社局将结合安全工作检查开展欺凌防治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核查组织架构公示情况、宣传教育开展记录及欺凌事件处置台账。对未按要求公示、宣传教育走过场、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学校,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因工作失职导致严重欺凌事件发生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各校高度重视,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欺凌防治工作。相关落实情况电子档请于5月26日前报送至邮箱(109319316@qq.com)。


附件:中小学欺凌防治工作制度(示范文本)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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