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是《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太湖流域防洪规划》和《水资源综合规划》确定的具有防洪排涝、水资源配置、水生态改善和航运等综合效益的骨干工程,也是列入国家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长江经济带建设的重点项目,项目的实施,对于改善太湖、滆湖水环境容量,提高片区水资源调度和防洪排涝能力将发挥重大作用。为切实加强对项目推进工作的领导,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新沟河、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建设指挥部,具体组成单位和职责如下。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 指 挥:费高云 市长
常务副总指挥:张耀钢 副市长
副 总 指 挥:李 林 市政府秘书长
李昙云 市政府副秘书长
蒋自平 市发改委主任
周良法 市水利局局长
成 员:沈 东 金坛区代区长
戴士福 武进区区长
陈正春 新北区区长
许小波 天宁区区长
汤如军 钟楼区区长
祁 新 市监察局局长
陈 伟 常州军分区参谋长
黄秋雄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传奇 市档案局局长
黄广余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周效华 市财政局局长
贾金庚 市国土局局长
史政达 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志良 市农委主任
陈建共 市文广新局局长
钱亚明 市审计局局长
吴琪明 市环保局局长
胡 伟 市规划局局长
吴建荣 市城管局局长
宋明岗 市安监局局长
龚 冰 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袁黎平 电信分公司总经理
魏 农 移动分公司总经理
叶佳勇 联通分公司总经理
张枫林 江苏有线常州分公司总经理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市水利局局长周良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市发改委、交通局、水利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金坛区政府
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组建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项目法人,按照省发改委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和市下达的建设任务,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水利工程建设有关要求,全面负责所辖范围内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推进。
(二)武进区政府
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组建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项目法人,按照省发改委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和市下达的建设任务,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水利工程建设有关要求,全面负责所辖范围内新沟河、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推进。
(三)新北区政府
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市水利局联合组建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项目法人,成立项目部,按照省发改委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和市下达的建设任务,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水利工程建设有关要求,全面负责所辖范围内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推进。
(四)天宁区政府
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市水利局联合组建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项目法人,负责所辖范围内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地面附着物补偿等工作,做好项目实施期间地方矛盾的调处,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五)钟楼区政府
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市水利局联合组建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项目法人,成立项目部,按照省发改委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和市下达的建设任务,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水利工程建设有关要求,全面负责所辖范围内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推进。
(六)市纪委(监察局)
指导项目建设有关纪检监察工作。
(七)常州军分区
配合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工程涉及国防光缆等设施设备移建等工作。
(八)市检察院
负责工程建设职务犯罪预防等工作。
(九)市档案局
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等工作。
(十)市发改委
负责河道影响等水系配套工程的立项审批;联合市财政等部门牵头负责编制和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对投资计划完成情况督促检查。
(十一)市公安局
负责工程建设中出现的治安事件防控工作,保障工程建设正常施工环境;会同建设单位做好工程建设涉及的有关交通管理等工作。
(十二)市财政局
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建设资金,支持配合有关项目融资,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十三)市国土局
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征地、占地等有关土地手续办理。
(十四)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项目建设涉及交通有关手续审批及办理;配合做好项目建设期间交通组织管理和质量监督。
(十五)市城乡建设局
负责施工涉及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排水、燃气、照明等市政公用行业有关手续办理,配合建设单位做好设施设备的迁建、改建。
(十六)市水利局
承担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工程建设过程的组织协调工作,组建市级项目法人,按要求完成各项工程建设任务。
(十七)市农委
负责工程建设施工占用林地等有关手续的办理。
(十八)市文广新局
负责工程建设涉及文物、遗址的保护和处置;负责协调工程涉及有关杆线等设施的迁移。
(十九)市审计局
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市级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前期拆迁安置)全过程跟踪审计或决算审计工作。
(二十)市环保局
负责工程建设施工期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一)市规划局
负责工程有关规划手续办理。
(二十二)市城管局
负责工程建设有关城管手续办理。
(二十三)市安监局
负责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的综合协调和指导。
(二十四)市供电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江苏有线常州分公司
负责工程涉及杆线等设施的迁移及有关手续办理。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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