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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29/2013-0022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13〕153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3-10-26 公开日期:2013-11-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
常政办发〔2013〕153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明确审计工作有关事项的意见》(苏政发〔2009〕96号)以及《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126号)的有关精神,深化审计结果的运用,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推进审计整改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现就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接受审计监督,加强审计整改,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是建立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正常财经秩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识到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大力支持审计机关审计监督职能的履行,不断增强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研究建立审计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针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和建议,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达到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和维护财经秩序的目的。
  二、建立审计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建立审计整改工作联动机制。根据工作要求,建立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多方联动机制,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部门各司其职,依法协助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共同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日常工作由市审计局负责,督查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根据需要适时召开工作会议,通报情况,研究解决督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建立审计整改报告制度。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被审计单位要制订整改方案,分解任务,明确时限,落实措施,认真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整改情况。审计过程中涉及到其他有关部门的,审计报告同时抄送其他有关部门。
  1. 被审计单位要认真执行审计决定书,落实审计整改建议,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结果书面报告市审计局。内容包括:审计处理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审计建议和意见的采纳情况以及采取的整改措施,对有关责任部门、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处理情况;尚未整改(处理)到位的原因,以及下一步整改(处理)措施等。
  2. 审计发现的依法应当由被审计单位以外其他有关部门纠正、处理、处罚或者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的问题,有关部门应根据审计建议和移送处理书及时进行整改和查处,并将结果书面告知市审计局。
  3. 市领导在审计报告、要情和信息上批示、批转有关部门整改或办理的事项,有关部门要抓紧落实,并在规定时限内将落实情况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并抄送市纪委(监察局)、市审计局。
  4.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政府“同级审”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意见,相关部门应认真整改,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告整改情况。
  (三)建立审计整改跟踪督查制度。审计机关应当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重点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处理处罚决定、采纳审计建议、审计移送处理以及落实要求自行纠正事项等情况。对重大的违法违规问题、领导批示的重要事项,以及屡审屡犯、整改不到位、不按时报送整改情况的被审计部门(单位)等,提请有关部门进行督查。督查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对审计机关提请整改督查的事项开展督查工作,确保审计整改到位。根据需要,督查组可以将督查情况书面上报市委、市政府,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建立审计整改问责制度。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机关效能建设考核,促使审计查出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不落实审计整改意见或整改不到位的,由市纪委(监察局)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
  (五)建立审计整改公告制度。审计机关要在做好审计结果公告的基础上,逐步公告审计整改结果,宣传审计整改典型。
  三、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汇报,了解掌握审计整改进程,研究解决审计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协调督促有关审计整改事宜。
  (二)认真研究,注重长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对已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积极整改。要吸取教训,深入研究从源头上解决审计查出问题的根本措施,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督促,落实整改。审计整改工作要紧紧围绕并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审计部门定期跟踪回访审计整改情况,必要时要进行后续审计,督促做好有关问题的纠正工作,认真研究评估被审计单位整改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及整改的实际效果,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参考。监察部门重点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社会关注热点民生问题的、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党政领导有重要批示的进行督查。
  (四)部门协调,形成合力。按照审计整改工作多方联动机制的要求,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注重信息共享、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分类督办,认真有效地抓好审计整改责任落实,形成审计整改监督合力,促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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