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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注销决定书
索 引 号:014109760/2026-0007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卫健委
生成日期:2026-07-21 公开日期:2026-07-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注销决定书
注销决定书

常州龙诚妇产医院:

经查,你(单位)持有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36175232041117A5182)已于2025年12月25日届满校验期且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校验手续,本机关于2026年4月21日依法通知你(单位)在20日内补办校验手续。截至2026年6月30日,你(单位)仍未按要求补办校验手续。

根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你(单位)持有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36175232041117A5182)。

如你单位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常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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