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公平公正地实施社会救助制度,确保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准确、高效认定,统筹推进全市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83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市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联席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梅向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戴士福 市民政局局长
庄小涛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杨 军 市经信委副主任
韩 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月冬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戴亚东 市人社局副局长
吴海泳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宋晓云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钱保生 市统计局副局长
荆 玮 市国税局副局长
宋 伟 常州地税局副局长
王俊杰 常州工商局副局长
喻良骝 市金融办副主任
孟建树 常州银监分局副局长
邵 宏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许 方 市总工会副主席
董 明 市残联副理事长
孟金贵 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
张 勇 市民政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张勇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请召集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全市核对工作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核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成员单位具体会商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相关事项,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对目标计划和核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与总结。
市发改委:负责市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
市经信委:负责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的组织协调、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为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交换和共享提供对接渠道。
市公安局:负责申请救助家庭户籍及机动车辆拥有信息的核对和反馈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申请救助家庭婚姻、死亡、领取救助金等信息的核对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市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经费的安排和资金使用监管工作。
市人社局:负责申请救助家庭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领取社会保险待遇、领取其它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等信息的核对和反馈工作。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申请救助家庭房产拥有、房产交易和房屋出租等信息的核对和反馈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申请救助家庭从事客货运驾驶、出租车辆营运及收入等信息的核对和反馈工作。
市统计局:负责做好和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相关的统计数据与反馈工作。
市国税局:负责申请救助家庭个体工商户以及企业纳税等信息的核对和反馈工作。
常州地税局:负责申请救助家庭个人、个体工商户以及企业纳税等信息的核对与反馈工作。
常州工商局:负责申请救助家庭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生产经营等信息的核对与反馈工作。
市金融办:负责指导全市证券业金融机构做好申请救助家庭从事证券交易和获利等信息的核对和反馈工作。
常州银监分局:负责指导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申请救助家庭银行存款信息的核对和反馈工作。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申请救助家庭住房公积金缴纳和使用等信息的核对与反馈工作。
市总工会:负责申请救助特困职工家庭认定和享受救助等信息的核对与反馈工作。
市残联:负责申请救助家庭残疾等级鉴定和享受救助等信息的核对和反馈工作。
市保险协会:负责指导全市保险业金融机构做好申请救助家庭缴纳和领取保险金等信息的核对和反馈工作。
其他涉及的相关部门:均有提供相关信息核对和反馈的职责和义务。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