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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提案第318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488/2025-0007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办〔2025〕118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25-06-03 公开日期:2025-06-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提案第318号
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提案第318号的答复
常教办〔2025〕118号
张晓俊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中小学门口设立禁烟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小学阶段是青少年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他们对周围环境极为敏感,易受到不良行为的影响。吸烟不仅对吸烟者自身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二手烟的危害更是不容忽视,尤其会对未成年人的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等造成损害。在中小学门口设立禁烟区,能够有效减少学生暴露在烟草烟雾环境中的机会,为他们营造一个健康、清新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对保障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您的建议体现了对下一代的关爱,我们对此深表赞同,并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落实。
  一、目前工作开展情况
  1.政策法规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设置烟、酒销售网点,同时也对在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吸烟的行为作出了限制规定。这些法律法规为我们在中小学门口设立禁烟区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2.宣传教育工作。教育部门联合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活动。例如,利用世界无烟日、主题班会、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契机,向学生普及吸烟危害健康的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培养学生对吸烟行为的正确认知和抵制意识。部分学校还开展了“小手拉大手”活动,鼓励学生带动家长共同参与控烟行动,营造全社会关注青少年健康、支持控烟工作的良好氛围。
  3.校园内部禁烟管理。目前,各中小学已全面落实校园内禁烟规定,校园内任何区域均禁止吸烟,不设置吸烟区,不摆放烟具,校园小卖部也不得销售烟草制品。学校加强了日常巡查,对违反禁烟规定的人员进行劝阻和教育,确保校园内部无烟环境的持续巩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明确禁烟区范围及标识设置。联合相关部门,尽快明确中小学门口禁烟区的具体范围,例如以学校门口为中心,半径50米范围内划定为禁烟区。在禁烟区的显著位置设置统一、醒目的禁烟标识,包括文字警示和图形标志,确保过往人员能够清晰识别。同时,在学校门口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禁烟标语,加强禁烟宣传提示。
  2.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教育、城管、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密切协作,家长志愿者共同参与,定期对中小学门口禁烟区进行巡查。对于在禁烟区内吸烟的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劝阻;对于屡教不改者,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进行曝光,以起到警示作用。加强对校园周边商户的监管,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对违规商户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3.强化社会监督与公众参与。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平台,鼓励学生、家长、教师及社会各界人士对在中小学门口禁烟区吸烟的行为进行监督。激发公众参与控烟的积极性。组织志愿者队伍,在学校上下学时段到门口禁烟区开展巡查和劝阻活动,引导公众自觉遵守禁烟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
  4.持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将中小学门口禁烟宣传纳入常态化工作,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通过举办控烟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对在中小学门口设立禁烟区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大家的控烟意识和责任感。同时,加强对烟草危害和控烟政策的宣传,引导吸烟者自觉减少吸烟行为,营造无烟社会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事业和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积极推进在中小学门口设立禁烟区的各项工作,努力为广大中小学生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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