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省关于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等规定,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2024年底前发布的60项常州市地方标准予以废止,废止清单详见附件。
附件: 常州市地方标准废止名单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