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周庆同志任常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志保同志任常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政委,免去常州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政委职务;
陈文明同志任常州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吴军同志任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钱同春同志任常州市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峰同志任常州市民防局(常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
方春如同志任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免去钱亚明同志常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谢海明同志常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徐建松同志常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政委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陶国忠同志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免去李金玉同志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顾春平同志常州市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余峰同志常州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庆祥同志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朱明方同志不再挂职担任常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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