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现将《常州银监分局2012年下半年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科室认真学习执行。
附件:常州银监分局2012年下半年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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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银监分局2012年下半年工作意见
2012年下半年,常州银监分局将在全年总体思路基础上,进一步认真贯彻国务院204次会议上有关“稳增长”的工作部署及银监会、江苏银监局年中工作会议各项工作要求,以“稳中求进”为总基调,增强监管前瞻性,强化监管针对性,提升监管有效性,在复杂中求稳、在创新中求进,进一步促进辖区银行业稳健运行、科学发展、规范经营、改善服务,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小微企业和社会公众的需求。
一、坚决守住风险底线,着力提高各类风险防控水平
(一)进一步推动平台贷款深化整改,科学审慎化解地方平台贷款风险。一是继续按照“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缓释风险”的原则,严把新增关,防止出现“放宽”和“过热”迹象。对符合相应条件、有合理资金需求的平台公司,可分别实施“收回再贷、据实定贷、重组增贷”等针对性措施,做到“方法灵活、措施得当、风险可控”,严格规范“退出类”平台贷款管理。二是推动政府参照其他地区模式,尽快将辖区现有61户重点监测名单中的平台公司进行优化整合。三是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今年到期的平台贷款风险监控,逐月、逐平台、逐项目统计到期贷款还款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实贷款偿还资金来源。四是要对平台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托、债券、担保等业务实施全口径监测,根据平台偿付能力控制其融资总额和期限,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缓释平台贷款风险。五是加强监管政策引导,搭建银行、平台、政府三方的沟通平台,以充分了解平台公司的融资能力和融资渠道。防止因长期、持续、密集地严控平台公司在银行的融资规模,进而直接造成平台公司短期内出现资金链断裂,影响到银行信贷资产安全。
(二)继续加快对大额授信风险的防控和处置进程,防范连锁负面效应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风险。一是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加强对大额授信和集团客户业务连环担保及资金链的风险排查,并将符合特定条件、出现风险苗头的企业纳入监测、预警范围,加强统一授信、授信尽职调查,不断完善对大额客户、集团性客户或关联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二是要联合银行业协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发挥辖区银行业资产风险(债权管理)委员会作用,研究出台企业突发信贷风险预警帮扶工作的相关意见。同时,提请政府建立完善区域性系统风险处置机制,并尽快协调已发生大额授信风险的后期处置,为经济金融良性互动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三是积极做好重点行业贷款风险防控。高度关注房地产、建筑建材、光伏、钢贸、外贸、纺织等行业及其上下游企业的风险波动状况,做好整体风险监测和风险应对预案,力争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妥处置。四是深入开展现场检查督促银行建立有效的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机制。下半年将开展政府融资平台大户贷款现场检查,重点检查2012年上半年新增贷款最大的平台公司;根据江苏银监局现场检查通知要求,重点检查授信集中度较高的光伏等行业客户授信风险管理情况;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开展票据业务专项检查和新发放贷款合规性和风险状况检查。五是持续做好贷款五级分类真实性检查,真实、客观反映资产风险状况,积极应对不良贷款反弹压力。督促银行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认真整改上半年贷款五级分类真实性检查、自查中发现问题,并于9月底前将分类结果调整到位。要将贷款五级分类真实性检查作为今后一项常态性工作,并加强对贷款分类迁徙变化的监测和贷款偏离度的测算,督促银行有效落实不良贷款率纠偏、分类偏离问责、提足拨备及完善贷款分类准确性长效机制建设等监管要求。
(三)继续保持案件防控和安全保卫工作高压态势,从满足“零案件”向追求“零违章”转变。一是认真贯彻银监会案件报送和处置三项制度,加强案件信息的及时掌握和报送。二是继续狠抓银监会防控操作风险“十三条”的落实。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加强对高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参与民间融资、违规担保、非法集资等活动的排查力度,有效排除各类风险隐患。对轮岗、对账等监管要求探索采取量化标准跟踪检查。三是突出重点领域,强化对柜台业务的管理。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入查找、梳理柜台业务的风险漏洞,制定相应的完善措施,提高制度的内在约束力,对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四是建立健全清晰明确的内控与合规管理责任制。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内控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完善风险动态管理机制,提高全流程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强化责任追究;同时,提高内审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监管部门和银行内外部审计的联动及信息共享。五是开展一次案防要点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关注民间借贷、现金管理、票据业务、恶意骗贷、挪用存款、理财业务、安全保卫等方面风险,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防范各种形式的外部侵害和金融犯罪。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深入开展执行监管政策情况专项整治抽查,对三令五申的监管政策和要求仍执行不到位的要严格处罚和问责。
(四)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重点机构流动性风险监测。要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提高存款的质量和稳定性,充分考虑分析利率市场化趋势对商业银行流动性的影响,强化存贷款期限匹配管理,提高主动负债能力。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合理考核机制,切实纠正“冲时点”违规行为,禁止变相提高利率、擅自改变存款性质和以不当手段虚增存款。对存贷款倒挂的金坛常农商村镇银行要督促其逐步压缩存贷比,缩小存贷差。对江南农商行要开展流动性风险管理有效性评估,检验其流动性管理措施尤其是压力测试和应急预案的合理性。
(五)继续推进“合规建设深化年”活动,落实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要督促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由不合规经营专项整治转向长效治理,认真梳理上半年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把落实合规建设、整治不规范经营、加强和改善对公众金融服务及银行不合理收费治理等紧密结合,做到三个“深化”,一是要深化源头治理,督促银行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办法;二是要深化程序治理,清理各项业务流程和规章制度中的不合理要求;三是要深化行为治理,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及商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意识培育,建立不同业务柜面分离、标识分离、岗位分离的管理机制。下半年,各监管部门要继续加强日常监管、现场检查和督导巡视,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近年来通过监管检查和内、外部审计等渠道发现的问题,开展纠偏、整改工作,坚持清理与处罚并重,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推进“四公开”和“七不准”,四季度要进行活动“回头看”和总结评估,确保“老问题不留,新问题不冒”。办公室要协同银行业协会组织推动辖区银行业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督促银行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依托媒体加强前期正面宣传,提升公众知晓度,争取评议“加分”不“减分”;组织开展一次以加强和改善公众金融服务、整治不规范经营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持续开展多种形式、富有实效的公众教育活动。同时,积极贯彻落实即将新修订出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配合市物价局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价格管理和价格公布情况进行统一规范。
(六)严格防控民间借贷风险,着力防范高利贷、非法集资、融资性担保业务风险传染。一是严禁银行业参与民间借贷。加强银行信贷资金流向监测管理,严防流入民间借贷领域。开展银行业涉民间借贷的排查,严格禁止银行业从业人员和打着银行旗号的离职人员充当资金中介或直接参与民间借贷。二是继续规范银行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小贷公司等业务合作,做到“从严把关、规范管理”。三是推动处置非法集资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政府金融办的联系与沟通,积极发挥处置非法集资的配合作用;通过每月开展查访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效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二、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全力促进地方经济“稳增长”
要继续按照“总量适度、审慎灵活、定向支持”的工作思路,引导和支持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遵循“商业自愿、审慎经营、风险可控”的原则,进一步改善信贷投放能力和优化信贷结构,更好满足实体经济的需要。
(一)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保障重点项目。一是对接市“510”行动计划和新增长点培育计划。引导和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有扶有控的原则,积极向上争取信贷规模和专项额度,扩大有效信贷投入,优先支持已批准的重点在建、续建项目以及事关全局、带动性强、进入国家、省计划的重大项目,保障地方重点骨干企业、重点外贸出口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二是落实银政企对接。通过监测考核和组织推动,确保年内对接金额到位率达到项目进度序时要求。同时,加强政银企对接情况调研,完善银行业改革创新考核机制。三是建立健全信贷投放监测机制。按季统计分析信贷投放的区域结构、行业结构、客户结构,确保信贷资金投向重点领域,全辖银行业存贷比不低于苏南平均水平。
(二)持续改进金融服务帮扶小微企业。一是继续深入推进“2012常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强化年活动”。对照活动十项强化措施,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加周到、快捷、优惠的金融服务,确保“强化年”活动见行动、出成效、显亮点。二是增加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抓好全年“两个不低于”目标实现。要及时跟踪调查辖区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推动提升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成效,深入有效推进“六项机制”建设,开展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品牌化提升工程,鼓励金融产品创新和改进为企业的金融增值服务。同时,引导和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定价水平。三是搭建服务对接平台。协同市工商局、私个协会、银行业协会、融资性担保行业协会等进一步丰富合作形式、扩大合作层次,做强做优“促进银企对接常州模式”。根据地方定期推荐重点项目和新增长点资金需求,组织开展多形式的金融服务企业专项活动。四是落实差别化监管。在风险权重、存贷管理、不良容忍度等监管指标方面给予一定倾斜。五是加强辖区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先进典型与情况反映,推动辖区银行业间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交流、提升。
(三)全面提升服务能力支持“三农”。一是重点发挥农业发展银行及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农田水利、生态环境改造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作用,增强信贷投放能力。对龙头型、科技型、生态型等具有高附加值和带动效应的农业产业化企业给予信贷倾斜。二是组织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认真开展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双百竞赛”活动,积极推广落实“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富民惠民金融创新”和“阳光信贷”等农村金融建设的三大工程,推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坚持“三农”定位,强化支农考核机制,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密切关注城市化、城镇化、工业化背景下农村金融需求的新趋势、新变化,加大产品、服务、模式创新力度。三是继续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均等化建设。督促新北成农商村镇银行尽早开业,支持溧阳浦发村镇银行乡镇网点铺设,鼓励江南农商行增加对农村营业网点的设施改造和服务升级,着力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全年确保“三农”贷款增长率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长水平。
(四)围绕创新驱动促进转型升级。一是引导银行业持续加大对循环经济、新兴产业、环保产业、低碳产业、节能减排工程等相关领域的信贷投放,积极支持我市深入实施“工业转型千企升级五年计划”、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步伐。继续严控“两高一剩”行业信贷投入。二是对接“一核八园”企业和项目,引导银行业有效提升对科技创新的信贷支持能力,集合金融资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科技创新企业,争取年末“一核八园”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贷款增幅达20%以上。三是推动科技支行服务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试点工作,切实发挥科技信贷专营机构作用,建立健全“以科技支行为突破点、以科技金融试点‘二区二行’为辐射线、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体系为覆盖面”、“点线面一体化”的科技创新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立科技贷款统计制度,加强对科技金融的调查与推进。
三、加快改革创新步伐,不断提升银行业科学发展的能力
(一)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一是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找准市场定位,积极培育适合自身发展的目标市场、核心客户、重点业务,建立多层次的客户结构、多渠道的负债结构、多样化的盈利结构,提高核心竞争能力,真正实现差异化发展、内涵式发展和均衡性发展。二是要以贯彻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为契机,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校准不合理的经营导向,进一步加强资产流动性和融资来源稳定性的管理,并从源头上杜绝各类不规范经营的主观冲动。三是要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规划的总体把握,坚持合理布局,适度放慢县域新设机构的节奏。四是要推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加快流程银行建设,加大村镇银行发起行对村镇银行信息科技支持力度。五是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原则,确保邮储机构二类支行改革“管理到位、人员到位”。
(二)推进新监管标准和新资本协议实施。要结合苏南8家农商行新资本协议实施规划,督促江南农商行按照省局部署积极开展流程银行建设和风险管理系统建设,确保年内完成新资本协议内评法前期数据积累、数据模型开发、IT系统开发等准备工作。
(三)强化法人机构公司治理。要加强股东资质审核、遴选和主要股东行为约束,规范董事会运作,强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履职评价工作,进一步提升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履职能力。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领域,突出本地化、民营化。
四、 坚持“实、细、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有效监管
(一)及时调整监管思路,重新梳理监管工作计划。要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各类重大风险的监测、报告和化解工作,建立通畅的风险信息报送机制、可行的风险处置预案,确保各类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同时,要以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为重点,适当调整非现场监测和督导重点,将各类重点风险分解落实到各风险单元监管组,深化统计数据分析应用。要调整部分现场检查立项和检查方法,加强各科室联动,专项检查重点应由合规性与风险性并重向风险性检查为主、合规性检查为辅转变,现场检查质量应由应付式检查向“做细方案、做实检查、人员落实、整改到位”的深入式检查改进,加强现场检查质量评价工作。
(二)加强行政许可综合挂钩监管,推进市场准入工作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要进一步强化和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的实质性审查,将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理念、内控能力、监管意见的落实、与监管部门的配合”纳入必审重点,增强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之间综合联动,对审查暂不符合条件的应设置一定观察期,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整改。
(三)加强监管政策预调微调研究,做好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要深入调查银监会预调微调监管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结合地区和监管工作实际,细化具体监管措施,及时、准确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监管政策预调微调的精神和严守风险底线的原则,争取理解和支持。要及时总结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区实体经济的阶段性成果,组织正面案例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
(四)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银行业运行和支持实体经济情况。要通过监管调研提升监管思维能力,加强经济金融运行中新动态、新问题及风险苗头的监测分析,继续加强银行业支持“三农”、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合理收费治理情况等相关调研;探索消费信贷投放、出口金融服务和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等课题研究。
五、继续强化内部管理效能,深入推进和谐分局各项创建工作
(一)围绕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进一步加强宣传思想工作。一是抓好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并列入分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各科室、党支部及工会、团委学习的重要内容,采取辅导讲座、学习交流、专题培训、主题活动等形式,统一思想认识,领会精神实质,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十八大确定的宏伟目标和各项任务上来。二是深入推进“道德讲堂”建设工作。围绕常州市《2012年深化“机关道德讲堂”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和分局“道德讲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道德讲堂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丰富网上道德讲堂内容,营造浓厚道德建设氛围,规范讲堂流程,积极组织开展道德讲堂宣讲活动,不断促进分局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认真组织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三是深入推进监管文化和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贯彻银监会《关于推进监管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银监会近日召开的部分派出机构监管文化和廉政文化推进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分局十种文化形态建设,进一步提炼核心价值理念,切实将监管精神、监管目标、监管职业道德、监管行为规范等监管文化与廉政文化有机融合,相互促进,丰富创建载体,提高创建实效,增强分局的凝聚力、向心力。
(二)围绕加强分局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理念,完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对共建,提高分局党员联系群众“一对一”、“二对一”工作成效,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二是继续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要围绕五个“进一步提升”目标,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着力在加强班子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完善活动阵地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要认真做好党支部换届工作,提高支部书记履职能力。要继续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加强党员发展工作。三是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工作。要加强党员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使广大党员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四是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分局干部管理联系制度,加强对干部行为规范及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督,做好新选拔干部考核考察工作。
(三)围绕加强内部管理,推进分局文明创建工作。一是继续有效推进分局“强化有效监管和内部管理年”活动。对照方案目标要求和六项主要内容,结合上半年实施情况,进一步查找分局内部管理的薄弱环节,狠抓工作落实。职能部门要加强活动督查,结合年度履职督查、履职回避、履职问责和业绩量化考核工作,加强总结和活动效果后评价,全面检验在执行力建设、作风建设、创新意识、履职能力、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进步度。二是深入推进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组织开展“促监管政策进基层行”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茅山老区“百千万”帮扶工程及城乡结对共建、警民共建,积极推动金坛直溪镇西溪村帮扶工作,引导分局干部职工不断增强社会意识和奉献精神,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提升分局社会形象。三是认真做好评优创先工作。继续开展“监管标兵(岗位能手)”、“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知识型职工标兵”等评选。四是增强党风廉政建设效应。深化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坚持重大事项定期研究、定期报告制度,结合廉政风险排查开展“回头看”活动,切实将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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