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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 引 号:467286401/2021-0002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生成日期:2021-12-17 公开日期:2021-12-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围绕我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要求,扎实推进法治建设,用法治手段保障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将我中心2021年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放管服”改革。按要求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的标准化建设,事项认领率和事项编制率均达到了100%;持续推进无纸化办公,深化一窗式办理,一站式办结,一次性告知;继续深化“不见面审批”, 实现了全部单位业务和高频个人业务线上办理,单位线上业务办理量达84%,个人线上业务办理量达70%;在去年省住建厅综合服务平台检查验收评定为优秀等级的基础上,继续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四减”成效显著,优化“好差评”运行评价机制,实现联动反馈、核实整改和结果回访100%。

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降低企业负担的精神,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全面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企业和个人各10%下调至5%,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还可进一步降低至1%;配合开展企业破产债权申报工作,全年共接收了125家企业住房公积金债权申报,协助查询了87家企业信息,刊登债权申报公告82家。积极推进诚信常州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总工会、社保等7个部门一起,共对32家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四星级、五星级企业进行了考评。

3、加强重点领域监管。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部署落实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面向全国推出的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将监管平台定位为部省加强监管工作的抓手,通过对设定风险项的检查,发现风险数据并督促整改;同步配合实施电子稽查工作,制定《电子稽查工作规程》,将电子稽查工作各环节固化,建立常态化检查工作机制。

4、依法防控重大风险。住房公积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攸关全市100余万职工的切身利益,我中心为此高度重视风险防控。成立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修改完善了《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构建职责明确、操作规范的网络安全责任体系;委托专业网络安全公司,每月对中心服务器、网络及安全设备、网上服务厅及微信公众号进行月度安全巡检;聘请第三方进行信息系统测评,组织网络安全攻防实战演练,今年共开展了2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完善依法行政体系。在去年制定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基础上,今年将制度的贯彻执行放在首位,开发了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内设的固定流程保障制度的落实到位;重新梳理整合执法职能,组建了法规稽查处,改变了过去没有专门执法部门的情况,同时将具体的投诉受理和行政调解功能,下沉至各分中心和办事处,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就近服务能力。

2、强化备案审查机制。积极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建立制定、审核、监督闭环管理机制。今年中心草拟了《常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和《常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按程序履行了制定、审核等流程,并最后由市政府制定出台,切实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从源头上把好合法关。

3、落实文件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文件汇编工作,每年均组织编印住房公积金政策文件,今年完成了2020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文件汇编》,作为政策指导工具;积极开展文件清理工作,今年完成了办公平台文件清理,新增3个文件,废止1个文件。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制定《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议事规则(试行)》,明确了党组决策的事项及其范围和重要事项的议事程序,对党组会议的举行条件、表决方式、具体实施、责任追究等均作出了规定。中心所有重大决策事项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没有经过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需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2、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决策机制。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最终形成过程性和总结性材料。今年中心试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先后组织了面向单位和个人的2场征询意见会议,并在政策制定过程中进行了充分考量。今年还组织了面向公众的租房提取、贷款政策等3次问卷调查,作为下一步政策制定的参考。

3、强化重大决策法律保障机制。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通过和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在日常工作及重大行政决策中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作用,降低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今年我中心与江苏欣博、北京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服务合同,全年共审核我中心政策文件及合同101个,有效避免了违规决策造成的失误,保障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安全。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在公积金官网公开执法依据、流程、自由裁量基准等信息,通过中心官网和《常州日报》公开送达行政处罚和限期缴存事先告、行政处罚和限期缴存决定书,全年共公开送达6次;规范统一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文本,配备并使用执法记录仪。规范法制审核流程和审核内容,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并通过公积金网站对外公布,通过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就有关疑难案件进行沟通会商,出具办案意见,全年法律顾问参加有关疑难案件的立案审核共计16次。

2、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对于拒不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中心可以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中心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自由裁量权范围内,建立了基准制度。省住建厅出台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后,我中心严格按照省厅文件精神执行自由裁量标准。

3、启用行政执法平台应用及备案工作。中心按照省住建厅要求启用了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平台,并通过平台报送相关信息,保质保量完成限期缴存及行政处罚案件的上报备案和汇总统计等工作,同时中心信息系统也开发了行政执法信息管理平台,对行政执法的每个环节进行严密控制和痕迹化管理,确保程序合法。在今年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平台应用考核中,我中心从全省262家单位脱颖而出,荣获第一。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出台《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宣传工作的意见》,落实住房公积金宣传和信息报送考核评比制度,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今年的重大政策调整比如《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的通知》、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均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全年通过住房公积金官网共公布各类通知公告、信息动态等合计604条,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信息54条,关注人数突破75万人。住房公积金简报刊出12期94篇文章36条简讯,各类报刊、电视台等进行住房公积金宣传86次,切实扩大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影响力。

2、实现审计审查全覆盖。深入推进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严格规范政策文件的出台。按照《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文处理办法》进行文件管理,建立了由办公室负责中心内部文件的处理及管理工作,内部审计处负责对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核与清理的文件管理工作机制。今年共审核101份合同,提出审核意见88条。坚持“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通过ISO9001贯标体系实现内部流程的痕迹化管理和全过程控制。全年共完成日常稽核24个,专项审计4个,共计提出94条建议意见。通过不断强化内部审计、审查的控制管理,充分发挥监督服务职能。

3、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中心每年均通过常州日报、公积金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发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公积金管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年度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公报,通过市政府网站进行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积极推行服务“好差评”评价机制,对前来办理业务的职工,鼓励其对公积金服务环境和窗口人员服务质量、服务态度进行测评打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职能,改进和提高中心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住房公积金一边关系着职工的切身利益,另一边关系着企业的生存发展,如何综合协调好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考较的是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能力。中心根据省、市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体系的要求,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引导和鼓励职工与企业就住房公积金矛盾纠纷达成调解意见,全年通过职工与企业协商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共计368起,共为389人追缴住房公积金1000余万元,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

2、持之以恒推进法治信访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信访问题导入法定途径,依法依规处理。今年以来,中心共受理各类信访11件,信访内容主要集中在投诉企业没有依法依规缴纳住房公积金以及住房公积金贷款中房产抵押等问题。我们严格按照《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访工作管理办法》以及《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等规定,履行信访接待、核查、告知、处理等程序,妥善处理了信访问题,解决率100%,无群访和重复信访。

(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1、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主动谋划我市住房公积金法治建设重大工作,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每年均开展领导班子及个人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分管领导还带队参加了12.4宪法日普法活动。

2、不断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平时开展集体学习并记录。将全部在编员工纳入全市在线学习平台,组织开展了第四届“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 、“学党史学党章学民法”活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网络学习活动”、学习“民法典”活动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网络学法活动”,举办了《行政处罚法》培训。全年共组织了19场学习培训、23次中心组集体学习、138次支部学习、5场宣讲辅导、6场研讨交流、6场专题党课、2期专题读书班、2次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等。

3、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按照《常州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落实。制定住房公积金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将“积极推进八五普法工作,突出中心法治特色”列入规划目标;将依法行政列入与各部门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长效化建设。

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活动,对照要求,查漏补缺,明确整改措施;积极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监测评价工作,由中心领导部署,分管领导亲自落实,组织各部门分头做好准备工作。

4、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群众满意度。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及时在日报、晚报、现代快报以及常州电视台等媒体发布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86次,并长期在晚报开设“住房公积金,服务惠民生”专栏;全年中心官网共发布各类信息动态604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宣传信息54篇,关注人数突破75万人。住房公积金简报共刊出12期94篇文章36条简讯,帮助群众及时解决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疑问;积极参加全市法治宣传活动,深入人才市场、法治公园等场地,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现场咨询活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全年共立案43起,为职工追缴住房公积金754万元。

二、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和原因

法治政府建设住房公积金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在两个矛盾上:

第一个矛盾,支持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之间的矛盾。由于受疫情影响,不少企业经营面临较大困难,但越是企业经营情况不太好,职工群众举报投诉企业就越多。我们面临的问题是在保增长促就业支持企业生存发展的大环境下,如何解决职工投诉要求补缴住房公积金的问题,而且一个职工投诉往往带动一大批,如果一个企业有几千人甚至上万人的话,解决起来面临的压力就会非常大。

第二个矛盾,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与投诉处理之间的矛盾。突出地体现在追溯时效的问题上,社保监察条例对于社保有明文规定,超过两年投诉期的不予受理,但公积金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如果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实施之日来算的话,最长可以往前追缴21年,这个追缴的压力可想而知,一个企业如果老职工比较多的话,一个人带动大家都来群访,基本上可以直接追到破产。

对于以上两个矛盾,目前我们采取的策略是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层层化解。通过从窗口部门到业务部门再到中心三个层次的化解机制,推动企业与职工调解解决,以避免事态扩大,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另一方面是坚持分类办理,个案处理。对于职工投诉案例,采取具体到每个职工的做法,尽量个案处理,以个案督促企业提高尊法守法意识。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高法治政府重视程度。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政策文件的学习,与十九届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从中心全局高度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组织架构,强化责任分工,理顺职能关系,进一步细化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和个人,确保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监督落实,年末有总结提高。

(二)加强法治政府队伍建设。继续加强依法行政的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法制度和法治专题讲座制度,全年安排不少于4场法律培训及学法考法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发挥法制部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

(三)扩大依法行政社会影响。把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与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提升企业尊法守法意识紧密结合起来,采取报纸、电视台、网站以及各种新媒体、新渠道方式宣传普及住房公积金政策,继续推进与社保、工会联合开展的企业社会责任考评工作,以此为抓手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制度影响,提升住房公积金依法行政能力。

(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三项制度”的进一步贯彻落实,及时更新本部门执法主体和人员信息,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深入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继续规范法制审核流程。

(五)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对照《2021年常州市深入推进“一网通办”打造“畅通办”政务服务品牌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线上业务开发,实现全部政务服务标准事项线上办理,全力推进不见面审批和业务全程无纸化办理工作,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和网厅对外服务功能,推进人社、建行、农行等第三方APP建设,持续扩大线上办理渠道。

2021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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