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高平同志任常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于卓人同志任常州市金融办公室主任; 李亚雄同志任常州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 贡浩平同志任常州市地震局局长; 免去孙如山同志常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虞建安同志常州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邹云龙同志常州市地震局局长职务,保留正处级。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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