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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提案第0307号的答复
索 引 号:MB1531591/2025-0006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文广旅复〔2025〕65号 发布机构:市文广旅局
生成日期:2025-06-11 公开日期:2025-07-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提案第0307号的答复
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提案第0307号的答复
常文广旅复〔2025〕65号

廓尘等6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开展抢救“百宅百桥”三年修缮计划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常州是一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文物是城市历史记忆的实物见证,文物数量直接反映了一座城市的历史文化厚度,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遗产。截至目前,常州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358处,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处,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52处。除此之外,常州还有数量众多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其中老宅古桥在未定级文物中占比较高。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主要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做好文物“四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要求,为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建立“四有”档案,即树立文物保护标志碑,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区别情况分别设置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管理。

二是纳入专项经费保障。市财政近三年统筹中央、省、市文物保护专项经费近6000万元,用于包括老宅与古桥在内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修复、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博物馆陈列展示及可移动文物保护、文物安全保护利用等,推动了我市文物保护利用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2024年另安排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费400万元,用于全面掌握文物资源,促进文化保护和传承。

三是加强文物巡查修缮。我市建立了设区市、辖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文物巡查制度,严格落实文物保护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日常文物巡查,各辖市区负责每月巡查一次,及时做好日常巡查情况的汇总、上报;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相应整改;有计划开展老宅古桥保护修缮,近年来我市已修缮的老宅古桥文物达50余处,提高了文物完好率。

此外,住建部门也用“绣花”功夫,在城乡建设中持续推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

下一步,结合提案中的有关建议,我市还将持续做好老宅古桥保护工作。

一是做好常州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加大文物新发现力度,针对提案中涉及到文物线索,做到应普尽普,应保尽保,将更多新发现的老宅古桥纳入文物保护名录。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加强与住建、财政等部门的沟通,统筹文旅、文保等相关专项资金,梳理扶持对象,优化扶持项目,进一步支持我市文保事业发展。

三是继续做好日常管理,定期开展文物巡查,预先遴选出一批文化价值高、知名度高、辨识度高,但保护现状差,亟需抢救的老宅古桥,建立抢救保护项目库。

四是以贯彻新修订《文物保护法》为契机,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老宅古桥文物保护责任,履行文物保护义务,压实责任,督促开展老宅古桥保护修缮,提高文物完好率。


签 发 人:严  俊

经 办 人:陈永刚

联系电话:85686352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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