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报来的《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报批常州新区工业园公交中心立体停车场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的请示》(常交计〔2014〕1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常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新区工业园公交中心立体停车场改造工程初步设计》。
二、该工程位于华山中路以东、沪宁高速以南、澡港河以西、黄河路以北(市公交集团公司三公司内),核定用地面积537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164平方米,其中:立体停车场21713平方米(含地下室557平方米),原有建筑2451平方米(包括室外停车场、综合维修车间等)。立体停车场设置公交车停车泊位208个。
三、原则同意工程初步设计中总平面布局、主要建(构)筑物等设计。立体停车场为地上框架3层,地下框架1层。道路和绿化等配套设施按专业设计要求规范实施。
四、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耐火等级为地上二级、地下一级。
五、原则同意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节能、抗震、安全、卫生、防雷等工程设计。
六、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886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647万元,其它费用1058万元,基本预备费5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05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七、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5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