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国信溧阳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协议出让采矿权的请示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江苏国信溧阳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是2008年经国务院批准的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发改能源[2008]3181号)。为提供电站工程配套料源,2010年7月溧阳市国土资源局以协议方式出让给该单位270.26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有效期到2015年8月1日。
2011年,施工单位发现工程所需的高品质结晶灰岩储量存在不足,无法满足工程需要,经溧阳市政府批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实地调查,适当调整矿山开采范围,可新增资源量59.88万吨。
特申请省厅同意调整范围,并对新增资源量协议出让。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附件:1.溧阳市人民政府办文单(2011第560号)
2.溧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为江苏国信溧阳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办理矿权协议出让的请示》
3.江苏国信溧阳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关于恳请解决溧阳市天目湖镇鑫山矿有用料开采量不足的请示》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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