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医保局,各医保分局,局各处室、市医保中心,各定点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考核办法>的通知》(常医保服务﹝2022﹞129号)、《关于开展常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2024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常医保办﹝2025﹞8号)等要求,现将2024年度全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年度综合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情况
2024年度,全市287家定点机构参加综合考核,其中评估机构10家、医疗机构55家、养老机构65家、居家上门服务机构143家、辅具租赁机构14家。医保部门根据全年各定点机构协议履行情况,结合日常检查和年度申报审核结果等相关数据,从基础管理、服务质量、收费管理、结算管理、信息管理、台账管理、制度建设、人员培训、满意度调查、投诉情况、综合能力等方面开展考核。总体看,一年来,大多数定点机构都能认真落实长护险政策要求,积极开展政策宣传,优化服务流程,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同时通过建立参保人反馈机制,护理服务不足能够得到及时改进。但也发现部分定点机构存在评估不规范、定点准入要求不符合、机构变更信息备案不及时、护理人员服务不规范甚至虚记服务记录、通过不正当手段吸引诱导参保人员适配护理辅具、擅自变更网线地址以及危及网络安全等问题。
二、考核结果
全市定点机构综合考核结果为:A级23家、B级64家、C级181家、D级18家、E级1家,具体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各级医保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定点机构提升服务质量,保障长护险失能人员合法权益。同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考核等级C级以上的定点机构全额返还预留费用,对考核D、E级定点机构按规定扣减相应预留费用。
各定点机构应以此次考核为契机,及时整改问题,规范服务流程,加强内部管理,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业务学习,提升其服务能力和水平,从而为失能人员提供更加优质、规范的护理服务。
附件:2024年度常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年度综合考核结果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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