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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中国银保监会常州监管分局办公室关于2023年加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的通知
索 引 号:758474445/2023-0000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银保监办〔2023〕35号 发布机构:常州银监局
生成日期:2023-05-24 公开日期:2023-06-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中国银保监会常州监管分局办公室关于2023年加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常州监管分局办公室关于2023年加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的通知
常银保监办〔2023〕35号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保险机构,各银行保险社团:

现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3年加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准确把握政策,认真落实各项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要深入领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江苏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全面理解、准确把握《通知》各项要求,继续保持小微企业贷款增量扩面,不断优化小微企业服务结构,着力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各项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二、注重科学统筹,合理确定信贷计划。各法人银行机构要科学制定2023年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继续努力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各银行机构要积极与上级行沟通,争取合理的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各银行机构在完成“两增”或“年度信贷计划”的基础上,努力提高普惠型小微企业增量占比,确保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系统内全省平均增速。同时,在制定分解信贷计划时,既要考虑业务存量和服务能力,也要关注增长潜力和区域协调,促进小微信贷业务协调可持续发展。

各法人银行机构及股份制商业银行一级分行应于2023526日前将《2023年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表(不含票据融资)》通过正式公文报送至常州银保监分局。中国信保江苏分公司常州营业部应于每月后5日内将外贸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情况通过金融专网报送至常州银保监分局普惠金融科和对应机构监管科。

符合且申请信贷资产流转或不良贷款处置还原的法人银行机构,于每季度后15日内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出表还原计算情况表》通过新金融专网邮箱报送常州银保监分局普惠金融科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加强宣传推广,提高普惠金融服务品牌知晓面。各银行机构要全面落实江苏银行业普惠金融服务品牌“苏易融”宣传推广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部署推动机制,丰富推广手段,持续规范开展“个体工商户信贷产品便捷通”及后续推出“便捷通”系列产品的宣传推广工作,普及金融知识,提升融资便利度。

四、强化监测督导,提升小微金融监管质效。我分局将持续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测,强化对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续贷等指标的监测分析,加强数据质量管理,深入分析指标异动原因。将重点关注投向不实、分类不准等问题,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纳入现场检查,切实压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

  各银行保险机构应分别于202375日、202415日前将半年度、年度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报告(电子版及加盖公章扫描件)通过新金融专网邮箱报送至常州银保监分局普惠金融科。其中,各银行机构报告中应以专门段落总结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落实情况,并附《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落实情况表》和典型案例。




中国银保监会常州监管分局办公室

2023年524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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