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江苏省、常州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紧扣国家、省对政府信息公开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一)主动公开质效不断提升
1.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优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持续做好“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财政信息、民生实事等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加强疫情相关政府信息发布,根据疫情发展情况,按照省权威部门审定的口径,组织好权威信息发布,牢牢把控权威发布途径。
2.提升政策解读质量。落实政策解读常态化机制,严格执行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推动全市领导干部带头参与政策解读。2021年,共举办新闻发布会74场,举办在线访谈165期,网上直播88期,通过各种渠道发布政策解读及简明问答188篇。
3.打造政民互动品牌。持续开展“政在你身边”政务公开主题活动品牌,连续第四年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今年共开展四次开放日活动,包括在公共场所宣传涉企惠民政策、邀请市民代表旁听政府大型会议、组织开展代表委员市民见面会活动等,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市民群众代表的肯定。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统一规范
1.全力提升各类依申请公开工作实效。按照《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完善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机制,全面优化依申请公开流程,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全程信息化、流程化、规范化工作水平。今年以来共收到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2件,已依法依规答复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1件(含2020年转至今年办理的3件);完成省政府办公厅协办件1件,已按要求答复。
2.切实加强依申请办理指导力度。针对征地拆迁、动物保护、商业咨询等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赴相关辖市区、各有关部门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指导各地各部门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及后续可能出现的舆情应对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落细落实
1.全面规范政府规章发布。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和江苏政府法制网政策法规信息,更新本机关网站上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文本。全面做好我市政府规章集中统一发布工作,进一步优化页面布局、完善文本下载格式,现我市自2015年取得地方立法权后先后制定的16部政府规章(含1部已失效)已全部按照规定要求集中统一发布。
2.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42号)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目前,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集中展示市级机关业务主管部门编制完成的标准目录。
3.强化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创新运用。确定天宁区为示范区,“我的常州”APP、“常州人社”APP为示范点,加快探索政务公开和办事服务融合发展。天宁区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江苏政务服务网”,通过提供场景式的公开体验,为办事人提供“快递式”查询行政审批全节点的主动公开信息服务。“我的常州”APP、“常州人社”APP,加快探索政务公开事项、标准规范与本地本部门业务系统集成有机融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质高效
1.有序规范政务新媒体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新媒体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全市政务新媒体规范化管理和品牌打造。持续加强清理,组织两轮专项整治,加快整合集约,政务新媒体账号数量减至107个。不断提高运维水平,开展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委托第三方公司每季度开展政务新媒体抽查检查,基本实现全市政务新媒体“应查尽查”,在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的检查抽查中,我市市级政务新媒体合格率均为100%。坚持开展市级季度检查,及时通报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各辖市区和部门对出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对照整改,切实提高监管水平。
2.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汇集全市“互联网+政务”资源,在“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搭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服务平台”,通过“常州发布”“常州政企通”“我的常州”APP“常州12345”“双创平台”等,集中统一公布各类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通知,全方位为企业提供政务公开精准政策服务,初步打造了“公开透明、规则统一、符合实际、可预期的政策发布体系”,形成了“网上能查看、手机能订阅、电话能咨询、现场能申报”的惠企政策“四能格局”,为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五)监督保障强力有序
严格落实《常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常州市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强化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工作。2021年共收到信息公开举报投诉来信12件,未发现责任部门存在违反《条例》的行为,并向来信人进行了书面告知。今年以来,对6个辖市区和21个市级部门开展走访调研,反馈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此外,市政府办公室按照政务公开第三方考核的指标及时督促各地各部门做好整改工作,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3
|
0
|
15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7
|
1
|
8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3
|
4
|
0
|
2
|
1
|
2
|
92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1
|
0
|
0
|
0
|
1
|
0
|
22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2
|
0
|
0
|
2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6
|
2
|
0
|
0
|
0
|
0
|
38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13
|
2
|
0
|
0
|
0
|
2
|
17
|
(七)总计
|
82
|
4
|
0
|
2
|
1
|
2
|
91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4
|
0
|
0
|
0
|
0
|
0
|
4
|
关于“本年度办理结果-(六)其他处理”的说明:相关信息不存在8件;未补正不处理1件;村务信息1件;党务信息3件;申请人撤回申请4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6
|
0
|
2
|
0
|
8
|
4
|
0
|
0
|
0
|
4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务公开场所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2022年,将从以下两个方面改进: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不断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服务融合发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功能建设,结合国家、省第三方评估标准,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细化分类,实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部门更新同步,初步形成标准统一、分布运营、内容丰富的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模式。
2.提升线下政务公开服务水平。全面推动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实现政府信息查阅、公报免费发放、政务公开意见收集反馈等服务保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提高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和政务服务场所的服务水平,为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聚焦重大突发及社会热点事件回应。切实加强网上舆情监测,搜集整理社会民生热帖1000余篇,对1500余条网民跟帖进行整理归纳并积极回应,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及时发声、有效回应。在今年本市出现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搜集群众诉求和意见建议1000余件,妥善处理学校复课等重大舆情,加大对涉疫负面舆情处置力度,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12345平台启动疫情诉求“2小时回应”工作机制,快速做好诉求办理,高效回应社会关切,按时办理率达93.5%。
(二)提高政务舆情回应实效。“市长信箱”受理群众有效来信2405件,办结率96.7%,群众满意率99.8%,及时化解群众“急难愁盼”事项。对于涉疫事项,坚持“即接即办、即接即督”的原则,第一时间受理办理,12345平台共受理群众诉求793684件,直接答复处理619682件,形成工单派发成员单位193256件,实际回访率100%。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hangzhou.gov.cn)下载。如对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处联系(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常州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1922室;邮编:213022;电话:0519-85685020;电子邮箱:zfxxgk@changzhou.gov.cn)。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