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黎明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已经开展的工作
1.市委市政府高位推进全市分级诊疗建设。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常州市深入推进“常有健康”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常州市关于深化三医联动、医防融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提出了以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的分级诊疗建设目标要求。
2.推进分级诊疗服务体系从“建立”转向“健全”。全面推进县域医共体、紧密型医联体、专科共建型医联体建设,通过选派上级医院业务骨干到基层医疗机构挂职、建立医疗专家定期到基层坐诊制度、落实主治医师晋升副高职称前下乡和实施对口支援制度等多种途径,有力推动上级专家长期下沉基层为群众服务。建立磁共振、CT等大型检查基层预约制度,推动在影像、病理、心电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服务模式。
3.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从“增量”转向“增效”。以老年人、孕产妇、儿童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为重点人群,提供基本公卫、基本医疗和健康管理三大类服务包,在儿童、孕妇、慢性病、口腔、中医等部分服务项目中推行“点单式”签约,稳步扩大签约服务覆盖面。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充分利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将三级医院医生引入家医签约服务团队,积极开展家庭医生预约上门服务,全市开设487张家庭病床为失智失能老年人、肿瘤晚期患者等人群提供居家医疗服务。
4.推进分级诊疗保障措施从“支持”转向“支撑”。创建省级特色科室25个、农村区域医疗卫生中心16个,切实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积极开展村级医疗机构人员“区管镇聘村用”“区管院用”等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三级医院价格差别化的报销政策,DRG支付标准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构建有序就医和诊疗秩序。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单独核定,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中提取一部分作为签约服务奖励经费,提高家庭医生服务积极性。
二、下一步打算
1.优化分级诊疗体系。制定《常州市深化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全面规划、系统设计具有常州特色的分级诊疗新路径,引导群众合理有序就医,明确2023至2025年我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工作任务。
2.深化医共(联)体改革。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深化以县级医院为龙头、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为枢纽、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县域医共体建设,统筹推动县乡村一体化管理。组建四个城市医联体,通过设立联合病房、联合门诊和专家工作室等形式,对医疗服务、医疗质量、处方流转、双向转诊、疾病预防等实行统筹管理。
3.做实家庭医生服务。坚持需求导向,优化基本公卫、基本医疗和健康管理三大类服务包项目,积极开展个性化签约,实行签约团队与居民双向选择。加强政策引导,家庭医生团队主动为签约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做好预约就诊和转诊、提供长处方用药等服务。增强服务能力,组建“全+专+X”家庭医生团队,引导500名二、三级医院医师加入家庭医生团队,实行工作质量、群众满意度与绩效挂钩。
4.实质推动基层首诊。做实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完善医共(联)体下派专家机制。完善影像、心电、病理、检验和消毒等中心共享机制,常用检查项目可以基层实施、上级诊断,检查结果在医疗安全情况下实行区域互认。县域医共体内统一除疫苗、中药饮片、特殊药品以外的药品目录和品规,医联体内至少统一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慢阻肺等4种慢性病和常见病为主的药品目录和品规。
5.有效推进双向转诊。切实规范向上转诊,对经家庭医生转诊至上级医院的签约居民,上级医院安排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重点做实向下转诊,制定适宜下转接续性治疗的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病种及其操作指南,提供康复治疗、随访和健康管理服务;上级医院主动将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下转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社区医院、建有联合病房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康复医院、护理院继续治疗和康复。
6.统筹配套改革政策。加快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动态调整家庭病床建床费、巡诊费和医生出巡诊费收费标准。选择糖尿病、高血压等30个常见病、多发病基础组,实现相关病种“同城同病同价”。改革基层人事薪酬制度,每年完成50名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招录50名全科规培学员;已建成的社区医院、农村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其高级岗位比例参照二级医院标准设定;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的执业(助理)医师,纳入乡镇卫生院职称评聘。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余部分按规定用于人员奖励,合理确定并逐步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
签发人:张洪兵
经办人:马剑锋
联系电话:85682628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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