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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减少环境污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常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区实际,拟对《关于调整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常公规〔2025〕1号)规定的市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进行调整。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在原有禁放区域基础上,拟调整如下:
新增青洋路高架以东,延陵东路以南,戚墅堰街道以西,新京杭运河以北形成的闭合区域为市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在2026年10月3日前,以来电、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电话:0519-81993822(9:00至17:00,节假日正常接听)
通信地址:常州市龙锦路1588号常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电子邮箱:1195625485@qq.com
常州市市区禁止燃放区域拟调整示意图,详见附件。
附件:常州市市区禁止燃放区域拟调整示意图
常州市公安局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常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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