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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40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840/2026-0003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生态环境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环复〔2026〕5号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2026-06-30 公开日期:2026-07-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40号的答复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40号的答复
常环复〔2026〕5号

“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历史遗留污染地块治理与解除风险管控名录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就建议逐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组建市级专项协调专班,实行“一地一策”处置的建议。

目前,我市依托现有土壤污染联席会议机制开展跨部门协同联动,涉及用地规划、资金保障等跨领域事项,均通过联席会议同步会商推进,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汇总各方诉求,统筹对上汇报、政策争取、地块全周期处置等各项工作,实现闭环管理。

二、关于强化对上沟通,争取省级配套政策的建议。

针对山峰化工、天马集团等历史遗留污染地块,我局多次赴省厅专题汇报,如实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前启动治理地块面临新旧标准迭代、政策衔接不畅等现实堵点难点,完整报送地块历史治理档案、现状风险研判报告及后续开发建设诉求。省生态环境厅予以专项政策倾斜与业务支撑,按地块历史治理基础重新定制技术评估和验收核查路径,严守环境安全底线,长期制约两大地块土壤污染治理的关键瓶颈初步打通。

三、关于优化市级管理流程,做实全链条精准服务的建议。

一是加强过程指导服务。对拟修复地块加强专业技术指导,对照省级验收标准,前置梳理全套申报材料,从源头减少整改返工。二是压缩内部审核流转时限。针对主体工程竣工、土壤地下水风险可控、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地块,优化市级预评估、专家评审流程,压缩现场核查、材料初审、会议评审流转周期,确保符合条件地块第一时间报送省厅评审。

四、关于做好统筹规划与风险管控相结合的建议。

我市严格对标国家“风险管控+安全利用”政策导向,对短期难以彻底修复地块落实管控措施,但当前“修复+开发”一体化复合模式典型案例稀缺,差异化管控利用配套细则仍需完善。

现阶段我市对名录内地块实现分类管控:对短期内可完成达标修复地块,全速推进治理、验收、名录移出全流程工作;对受技术、资金、现行标准约束暂不具备修复条件的历史遗留地块,在牢牢守住人体健康、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基础上,科学论证限制性临时开发路径,稳妥落地“风险管控+安全利用”处置模式。

五、关于将污染地块治理纳入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的建议。

我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将历史遗留污染地块治理列为重点任务,目前正组织开展污染地块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全面摸排梳理优先监管地块、高风险遗留地块、化工关停企业地块,建立全市土壤污染防治重点行业关闭企业地块清单。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系统推进地块土壤污染治理和周边地下水综合整治,重点抓好三方面保障工作。

一是强化资金保障,统筹申报中央、省级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切实减轻地方政府资金压力。

二是夯实技术支撑,加强市级土壤污染防治专家库建设,常态化为地块修复方案、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提供技术支持,降低责任主体技术服务成本。

三是筑牢安全防线,对毗邻学校、住宅等敏感目标的污染地块,列为对上优先对接、市级优先预审对象,并同步做好周边群众政策宣讲与沟通解释,及时回应群众环境诉求,妥善化解舆论风险。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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