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档案局、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按照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档案局《江苏省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意见》(苏教基〔2011〕40号)以及《全省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苏档规发〔2013〕1号)相关要求,拓展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的社会服务功能,充分利用档案资源开展中小学生社会实践,2016年初,省档案局、省教育厅联合开展了新一批江苏省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创建工作。经各市档案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专家考评组现场考评,确定淮安市档案馆等8家单位为第四批江苏省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
希望各基地进一步强化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富有实效的社会实践活动,进一步发挥档案的社会教育功能,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综合素质。各地档案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密切配合,制定规划,科学引导,有序组织,共同推进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运行和发展,为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持。
附件:第四批江苏省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名单
江苏省档案局 江苏省教育厅
2017年4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