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6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方案》(见附件一)印发,同时就做好暑期系统内教师流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按《2016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方案》的要求实施。
二、其他教职工因单位或个人原因需要在市教育局直属单位间流动的(非轮岗交流),填写《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教职工系统内流动审批表》(表式见附件二,一式四份),经本人、本单位和接收单位签字盖章后,于2016年7月1日前送交市教育局人事处。
三、学校与非校事业单位之间不直接流动。
教职工流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85681335、85681337、85681338。
附件:
1.2016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方案
2.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教职工系统内流动审批表
常州市教育局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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