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科技局,常州经开区科促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的培育和管理工作,完善全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全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的建设水平,现组织开展2025年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全市范围内注册并实际运营,具备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形态的载体。
二、备案条件
申请备案的孵化器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时间不少于6个月,发展方向明确;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具备专业孵化服务团队,提供创业辅导、投融资、技术对接等基础服务,且已形成常态化服务机制;入驻一批科技型企业;鼓励孵化器设立自有孵化基金或与投融资机构合作设立专项基金;支持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如检验检测、小试中试生产、大数据服务等)。
三、申报材料
1.《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备案申请表》(附件1);
2.申报承诺书(附件2);
3.运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4.孵化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5.入驻企业名单及营业执照;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含服务案例、荣誉资质、合作协议等)
四、工作程序
1. 申报单位于2025年5月23日前进行自主申报:通过浏览器搜索“常州政企通服务平台”,使用“我的常州”APP扫码登录或江苏政务服务网登录;首页搜索“孵化器备案”-点击“在线办理”(会跳转到“常州市创新速兑平台”)-填写申报表单-确认无误后提交即可;在“常州市创新速兑平台”点击用户中心-点击“我的申报”即可查看办件审核情况(技术支持电话:051985588140)。填报材料经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下载申报材料电子文档,打印后(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提交至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
2. 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公示,于6月6日前将备案结果正式行文提交至常州市科技局,并汇总全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常州市生产力发展中心。
五、有关要求
本次备案工作全面实行信用承诺制。各孵化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要求签订信用承诺书,对评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严禁提供虚假材料、虚报统计数据等行为。
联系方式:常州市生产力发展中心园区科 薛菲 82005595(新北区运河路456号3号楼402室)
常州市科技局 陈华星 85681551
附件:1.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备案申请表
2.信用承诺书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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