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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育儿假”规定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石。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作出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决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我市正在稳步推进落实包括育儿假在内的各项支持生育措施。
一、完善政策体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省委、省政府出台了《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苏发〔2022〕8号),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其中第十三条规定:“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2025年,市政府发布了《常州市生育支持十二条措施》,再次明确了落实“育儿假”的具体要求和组织保障。
二、严格文明执法
在推动育儿假政策落地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执法+服务”双轮驱动,将育儿假落实情况纳入日常劳动保障监察的必查清单。在开展年度书面审查、双随机抽查及专项检查时,重点查阅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及请假审批单,同时核实用人单位是否建立了育儿假休假制度、是否存在随意设置门槛限制休假、是否按规定支付休假期间工资等关键材料。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采用现场释法,指导企业修订内部劳动规章制度,确保育儿假政策执行落实到位。
三、强化宣传引导
着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劳动保障法律宣传矩阵,消除政策盲区。依托“常州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刊载育儿假专题推文,有效提升劳动保障政策知晓度。此外,我们还设计印制宣传折页,结合“三执一送”(执法一次纠正一次、执法一次服务一次、执法一次宣传一次,执法即送政策汇编)活动进行广泛发放。2022年以来,已累计开展现场普法活动5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通过“指尖上的宣传”与“看得见的执法”相结合,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落实育儿假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家、省相关要求,配合市卫健委等部门不断完善包括育儿假在内的各项政策措施。同时,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依据政策规定,我们将把育儿假落实情况纳入劳动保障监察双随机执法目录清单和书面审查范围。重点针对女职工较多的纺织业、零售业、新业态企业以及投诉较多的用人单位,开展落实生育休假制度的执法检查,对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指导纠正。另一方面,我们将畅通维权渠道,强化争议调处,优化12333服务热线与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接待窗口的衔接流程,对于劳动者反映用人单位拒绝批准育儿假、休假后克扣工资等案件,依法依规及时处置。对于涉及育儿假的复杂争议,联合工会、妇联等开展调解,引导用人单位在正常生产安排与职工家庭需求之间寻求平衡,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签发人:严德群
经办人:李明杰
联系电话:85682023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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