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辖市、区教育局、各非学历教育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水平分等定级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常教职〔2007〕26号)精神,经非学历教育机构的自我申报和有关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推荐,我局于2012年12月组织专家对金坛市建筑技工学校等7家单位进行了分等定级评估(含提档升级评估),并通过行政综合评审、公示等程序,现将评估结果公布如下:
金坛市建筑技工学校 A级
溧阳市新起点外语培训中心 A级
溧阳市华星博学教育培训中心 A级
常州百家筝鸣艺术培训中心 A级
常州市新北区教育培训中心 A级
常州南艺峰艺术培训中心 A级
武进区阳湖教育培训中心 B级
希望以上各单位更加严格规范自身办学行为,进一步增强品牌建设意识,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服务质量和办学水平。希望各有关辖市、区教育局切实加强对非学历教育机构的管理、督促与指导,引导非学历教育机构不断增强规范办学意识,进一步提升办学内涵和办学品质,促进非学历教育机构在依法办学的基础上,实现健康发展,优质发展,品牌发展。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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