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近年来,市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和第二届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在应急管理工作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突和预防处置顺利开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鉴于第二届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三年聘期届满,经市应急委同意,为进一步发挥专家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突发事件防范处置中的指导和参谋作用,健全和完善科学决策机制,不断推动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常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常州市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市政府拟组织申报充实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和推荐第三届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专家组专家申报和推荐领域
(一)自然灾害类。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领域。
(二)事故灾难类。主要包括工矿商贸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器安全、电力安全、特种设备、公共设施和设备安全、资源环境、辐射安全等领域。
(三)公共卫生事件类。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食品药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医学救援等公共卫生领域。
(四)社会安全事件类。主要包括群体性事件、反恐怖、反劫机、民族宗教、外事、金融安全、生活必需品供应等领域。
(五)综合管理类。主要包括政府应急管理、政策法规、社会心理、新闻传播和网络管理等领域。
二、专家库、专家组的主要职责
(一)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库是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储备库,也是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人才库。主要职责是配合专家组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相关专家必要时参与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是市政府处理突发事件的智囊团,主要职责包括:
1. 根据年度应急工作安排和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计划,开展或参与调查研究。
2. 为制定、修订应急管理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应急预案、应急行动方案等提供专业咨询,必要时参与相关工作。
3. 受委托,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进行分析、研判,必要时参加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
4. 指导或参与各类应急管理数据库建设。
5. 指导、帮助相关行业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测、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
6. 参与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及相关理论研究、学术交流、课题合作等。
7. 办理市政府领导或市应急办委托的其它工作。
三、申报、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本人愿意参加应急管理相关工作并遵守应急管理有关规定。
(二)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高的科研和技术水平、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较强的理论思考和决策咨询能力;其能力在某一专业领域或本区域有较大影响,在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威信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对应急管理工作有热忱,有责任感;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学术道德,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办事公正,作风正派,能集思广益,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团结同志,合作共事。
(四)身体健康,年龄适宜,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相关工作和活动。
四、申报、推荐部门分工
(一)自然灾害类
市水利局负责水旱灾害、城市防汛领域专家的推荐;
市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领域专家的推荐;
市地震局负责地震灾害领域专家的推荐;
市国土局负责地质灾害领域专家的推荐;
市农委负责生物灾害、森林火灾领域专家的推荐。
(二)事故灾难类
市安监局负责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领域专家的推荐;
市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领域专家的推荐;
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城乡建筑、城市道路、供水、供热、燃气等公共设施和设备安全领域专家的推荐;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交通设施安全领域专家的推荐;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特种设备安全领域专家的推荐;
市交通运输局、常州海事局负责水上救援领域专家的推荐;
市经信委、供电公司负责电力安全领域专家的推荐;
市环保局负责环境辐射、生态环境安全、土壤修复领域专家的推荐;
市委机要局,市经信委、公安局负责通信保障、信息网络安全领域专家的推荐。
(三)公共卫生事件类
市卫计委负责传染病疫情、职业病危害、医学救援、病原微生物、菌毒株领域专家的推荐;
市农委负责动物疫情领域专家的推荐;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专家的推荐。
(四)社会安全事件类
市公安局负责群体性事件处置、反恐怖、反劫机、刑侦领域专家的推荐;
市民族宗教局负责民族宗教领域专家的推荐;
市外办负责外事领域专家的推荐;
市人行负责金融安全领域专家的推荐;
市商务局、物价局、粮食局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价格、粮食收储领域专家的推荐。
(五)综合管理类
市教育局、卫计委负责社会心理领域专家的推荐;
市司法局、法制办负责法律领域专家的推荐;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新闻传播领域专家的推荐。
五、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推荐5大类别专业在全市范围内(包括行业管理部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等)的权威专家。申报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只要符合条件不限名额。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每一专业领域可推荐1-2人。
(二)2012年已被市政府选聘的(名单附后),须重新申报推荐。
(三)未明确专业领域范围但已制定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的,有关单位要负责推荐相应专家。
(四)市应急办根据工作需要,选出符合条件的专家报市应急委批准后,纳入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组成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
(五)市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所需专家,由预案主管部门负责建立专家库。各辖市、区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本地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申报和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换届工作。
(六)组织申报推荐须认真填写《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为保证数据准确入库,填写时请参见“申报表填写说明”和“专业领域参考说明表”。推荐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须在申报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
(七)各单位须在2015年8月28日前将《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包括纸质5份和电子版)一同报市应急办(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地址: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0109,联系人:卢春峰,联系电话:85680258,电子邮箱:1034140519@qq.com。
附件:1. 2012年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名单
2. 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
3. 申报表填写说明
4. 专业领域参考说明表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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