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政府关于成立常州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
索 引 号:014109429/2017-00136 |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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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常政发〔2017〕72号 |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7-06-07 |
公开日期:2017-06-14 |
废止日期:有效 |
内容概述:市政府关于成立常州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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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成立常州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
常政发〔2017〕72号 |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切实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保障全市经济安全运行,市政府决定成立常州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丁 纯 市 长
副组长:曹佳中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方国强 副市长
李 林 副市长
杭 勇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刘卫国 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华勤 溧阳市市长
沈 东 金坛区区长
戴士福 武进区区长
陈正春 新北区区长
许小波 天宁区区长
董彩凤 钟楼区区长
周永强 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汤如军 市发改委主任
乔俊杰 市财政局局长
管 华 市财政局副局长、金融办副主任
贾金庚 市国土局局长
史政达 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秦文秋 市水利局局长
钱亚明 市审计局局长
刘文荣 市房管局局长
朱兆丽 市民防局局长
张宏伟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刘月冬 市国资委主任
许永伟 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行长
陈惠莲 常州银监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政府性债务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乔俊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市及市级政府性债务重大问题研究、决策、管理和监督,并通报全市及市级政府性债务相关情况;负责对市级各部门和单位的公益性项目融资进行风险评估和规范性审核;商议全市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措施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及市级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拟定、数据统计、风险提示和各级政府性债务规模目标控制;负责其他需要市级扎口管理的融资事项等工作。
常政发〔2013〕137号同时废止。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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