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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水利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 引 号:014109867/2025-0003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水利局
生成日期:2025-03-17 公开日期:2025-03-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水利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市水利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根据《常州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4年全省法治水利建设工作计划》要求,围绕水利高质量发展目标,全面推进法治水利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建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重要工作情况。将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水利工作纳入水利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工作成效纳入部门年度综合考核体系,列入年终述职重要内容。

(二)坚持常态化学法。建立健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汇编印发《常州市水利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个性专业清单》,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学习宪法、党内法规以及相关业务领域的法律法规,开展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印发《2024年全局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切实加强水利队伍法治建设,提升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水利普法依法治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利用现有水情教育基地、水利风景区、节水教育基地等平台,充实法治宣传内容,打造了一批有看点有亮点有特点的水法治文化教育基地。

二、推进法治水利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积极推进《常州市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拟定《贯彻落实〈常州市河道保护管理条例〉部门职责清单》《贯彻落实〈常州市河道保护管理条例〉重点工作清单》《常州市水利局贯彻落实〈常州市河道保护管理条例〉职责清单》;组织开展《常州市河道保护管理条例》学习宣传活动。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组织开展对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不适应继续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集中清理,按程序建议废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局规范性文件3件。严格按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组织修改《常州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三是扎实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对全局出台的存量政策措施文件,进行全面自查和清理,做到应改尽改、应废尽废,在文件出台时,按照“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实施公平竞争审查,破除不合理的限制和隐性壁垒。

(二)依法高效履行水利职能。一是推进权力清单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法定职责和“三定”职能方案全面依法履职,及时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保障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持续梳理维护依申请权力事项服务指南,继续优化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新版权力事项水利行政许可事项的认领和办事指南编制。二是提升政务服务能力。积极推进智慧水利建设,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水利业务深度融合,拓展服务领域;加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应用和维护,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信息办事指南。全年受理行政许可申请62件,全部在承诺时限内办结。三是实行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全过程电子化交易,推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制、数字人民币支付专家费等机制落地。

(三)强化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常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单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为部门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论证,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四)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一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继续组织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推进基层监管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市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推进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全年完成双随机检查任务9项,其中2项为联合检查,任务完成率100%。三是深入开展专项执法。组织开展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暨河湖保护、长江河道采砂、水资源管理等专项执法活动。充分发挥部门联防、区域联动协作机制作用,每季度组织开展“两岸四地”联合巡江行动。积极推进“三法衔接”机制,加强与市检察院沟通协调。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其中主办5件,协办12件。及时处理落实市检察院检察建议1份。二是加强审计监督和行政监督,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公共资源转让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按规定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动公开《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受理依申请公开7件,全部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及时排查化解水事矛盾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沟通、早化解、早处理。积极稳妥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做好信访工作,持续推进水利信访法治化,不断提高信访办理质效。三是推动包容审慎监管,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机制,积极做好12345热线服务以及其他渠道的来信办理、答复工作,全年共办结180多件,较好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难点问题。

2024年,市水利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法治水利建设还需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制度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水行政执法还需要进一步强化,涉企业行政检查还需进一步规范等。

三、下一步打算

2025年,市水利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的决策部署和法治建设安排,扎实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一是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依法履行水利职能,严格规范行政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二是加强制度体系建设。组织做好市政府规章《常州市河道生态蓝线管理办法》、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常州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完善局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公平竞争审查等管理制度。三是全面提升执法效能。继续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压紧压实行政执法主体责任,推进执法队伍、执法行为、执法程序、执法方式和保障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严格执行《常州市涉企行政检查办法》,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动态调整权力清单,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及时组织做好新版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的认领及补充工作,完善办事指南相关要素,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和行政许可精细化管理。推进区域评估以及成果应用、水行政许可“多评合一”等改革工作,减轻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全面提升窗口服务质量。五是深入开展水利法治宣传教育。继续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严格普法责任制落实,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全面总结“八五”普法工作,谋划“九五”普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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