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权力目录清单(第二批)的通知 |
索 引 号:014109429/2018-00059 |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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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18〕32号 |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2018-03-13 |
公开日期:2018-03-16 |
废止日期:2020-11-24 |
内容概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权力目录清单(第二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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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权力目录清单(第二批)的通知 |
常政办发〔2018〕32号 |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9家省级以上开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苏办〔2017〕28号)、《市政府关于同意武进区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中实施部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批复》(常政复(2017)71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权力目录清单(第二批)予以公布。请有关地区和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和落实。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所辖区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集中事项的审批和管理权限与原实施部门相同,具体实施时间由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另行公布。
此次公布的目录清单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实际工作需要适时作动态调整,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附件: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权力目录清单(第二批)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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