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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提案第067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488/2025-0005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办〔2025〕88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25-05-21 公开日期:2025-05-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提案第067号
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提案第067号的答复
常教办〔2025〕88号
吴君民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学校推进分布式光伏系统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推进分布式光伏建设是贯彻落实国家能源战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学校能源管理水平、培养师生低碳环保意识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市教育局积极贯彻落实市政府会议关于学校新能源基础设施项目的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学校分布式光伏系统建设工作,努力提高全市学校光伏“见板率”,有效促进学校能源结构优化和可持续发展。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策引领
   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全省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系统建设的通知》(苏事管〔2022〕91号)文件及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明确各地各校按照“一校一策、宜建尽建”的工作原则,加快推进学校分布式光伏系统建设。目前,市教育局已与市新能源集团签订合作共建协议,共同推进学校“光伏+充电”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促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二)把准工作方位,明确建设目标
  为确保学校分布式光伏系统建设顺利推进,市教育局召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及新能源集团等单位,统筹协调全市学校分布式光伏系统建设工作。同时,积极与发改、工信、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2024年初,开展全市范围学校分布式光伏系统建设前期摸底调研工作,最终确认选取25所学校作为第一批试点建设实施。
  (三)明确职责本位,推动项目建设
  市教育局始终坚持师生为本、安全第一,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分布式光伏系统建设的政策要求,加强对学校分布式光伏系统建设项目的管理,避免因施工对学校教学活动造成负面影响,有效保障了校园光伏建设安全、顺利实施到位。2024年,全市实施光伏项目学校33所,屋顶光伏已完成建设面积超过9.6万平方米,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10.7兆瓦,年度光伏发电量累计可达1064万千瓦时。
  (四)持续争先进位,促进宣传带动
  市教育局将分布式光伏系统建设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向学生普及可再生能源知识,提高学生的环保意识和节能意识。指导学校开展绿色校园主题班会、科普讲座、实践活动等,引导学生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养成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营造良好的校园环保氛围。
  二、后续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立足自身职责,全力推进新建学校能源管理与可持续发展工作,努力打造集绿色、高效、智能于一体的校园能源新生态。
  (一)进一步提高政策法规执行度
  各地各校严格落实“四必须四严禁”要求,通过强化政策宣传、完善日常台账、开展定期督查等措施,确保教育光伏项目规划、建设、运营等环节严格遵循政策法规要求。同时,积极开展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进一步完善光伏项目在校园应用的配套支持体系,为政策法规高效执行落实提供坚实保障,推动学校分布式光伏系统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二)进一步提高服务管理实效性
  各地各校将不断加强对学校分布式光伏系统建设项目的管理与服务,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同时,加强对学校分布式光伏系统建设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专家对有需要的学校项目建设进行技术咨询和指导,帮助学校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推动学校光伏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三)进一步提高宣传教育覆盖面
  持续深入开展光伏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各校将通过课程教学、实践活动、科普讲座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学校师生对分布式光伏系统建设的认识和理解,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和节能意识。同时,加强对学校后勤管理人员培训,促进日常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提升,为学校光伏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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