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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16至2018年度常州市全民健身计划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结果
索 引 号:014109656/2020-0000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审计局
生成日期:2020-01-06 公开日期:2020-01-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6至2018年度常州市全民健身计划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结果
2016至2018年度常州市全民健身计划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结果

  (2019年7号总第6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常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2月26日至2019年4月25日,对我市2016至2018年度全民健身计划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我市全民健身计划专项资金来源构成以体育彩票公益金(以下简称“公益金”)为主,以市级预算资金和中央、省下拨专项资金为辅。2016-2018年,我市全民健身计划专项资金收入合计34320.99万元,支出合计32108.24万元。

审计调查情况表明,近年来,全民健身设施不断完善,体育社会组织不断健全,全民健身服务不断提升。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城乡居民对政府提供的公共体育设施和服务的满意率较高。

但审计调查也发现,在全民健身计划专项资金的保障、使用和管理、《常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的学习宣传贯彻、健身中心的建、管、用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情况

(一)体育场馆资源未充分开发

《计划》要求盘活社会存量资源,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用于全民健身,但该项工作在各辖市区尚未得到有效实施。审计调查仅发现天宁区茶山街道红梅村委利用老厂房改造成室内羽毛球馆。

(二)落实《计划》工作滞后

1.截至审计日,金坛区尚未将《计划》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和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其文体局也未将《计划》落实情况纳入对乡镇的目标考核。溧阳市尚未建立《全民健身场地管理制度》、《室外公共体育设施巡察制度》。

2.截至审计日,溧阳市和金坛区现有的体育场馆与《计划》中“31166”工程的要求差距较大,且尚未建设符合标准的区(县)级全民健身中心。

(三)全民健身路径点和中小型体育场地维护资金保障机制不健全

各辖市区均存在由于经费不足,导致健身路径点地面软化工作推进缓慢的情况,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另外,中小型体育场地建成后免费开放,后期维护经费全部由所属街道、乡镇负担,存在较大的资金压力。

(四)多头建设导致管理责任难以落实

各建设方在设施建设前期缺乏沟通协调,后期管理各自为政,导致建设标准不统一,管理维护工作效率低下。现场抽查发现,钟楼区建设局负责的个别公园健身器材不符合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的标准,且未标识安全使用年限,一些器材破损未能及时维修;新北区三井街道个别配建的健身路径,设施破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

(五)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情况不理想

1.开放度不高。截至2018年末,全市符合对外开放条件的学校380所,实际对外开放的161所,开放率42.37%。

2.开放制度不健全。经抽查发现,新北区孟河镇实验小学室外体育场地未按规定建立开放管理、日志管理、工作例会、活动登记等制度。

(六)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未充分发挥

统计数据反映,钟楼、天宁、新北现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共7846人,其中,活跃在一线的人数共2581人,占比32.90%,能发挥作用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较少。

三、审计调查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一是增加经费投入,探索建立科学的补贴机制;二是增加补助投入,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体系;三是增加政策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办体育,加强体育用地保障。

(二)进一步加大供给力度。一是按照现有的体育设施建设规划,继续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二是加快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缓解全民健身设施不足与学校体育场地闲置的矛盾;三是因地制宜,提档升级,逐步建设一批档次较高的户外健身场地和设施。

(三)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一是建立各部门联动机制,明确统一的管理权限;二是建立健全巡察、维修、备案、责任考核制度;三是升级管理手段,降低管理成本。

(四)进一步加大指导力度。一是加强与文化、旅游等部门及各类媒体的合作,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二是探索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作用。


 

 

 

常州市审计局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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