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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江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推进产教融合力度,积极打造常州创新之城新IP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常州市获批全国首批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以来,聚焦高质量职业教育发展、高水平产教融合载体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三大行动,推动产教融合改革走深走实,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人力支撑。四年来,我市累计培育省级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89家,数量位居全省第二,常州市职业院校优质率居江苏省第一,每年培养技能人才10万人以上,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连续10年位居江苏省第一,常州推进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经验获国家发改委肯定推广。推进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我们主要抓住四大“融合”:
(一)产教规划融合。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产业园区建设、重大项目布局和城市规划同步规划、同步推进、联动实施的机制,将深化产教融合要求纳入到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政策体系中,在《关于促进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常州市推进新能源之都建设政策措施》等重大政策中均明确了支持产教融合的措施。同时优化职业教育资源布局,加快推进科常州河海大学产教融合创新示范中心、常州国家产教融合试点示范工程江理工新校区和南医大常州校区建设,实现高等教育、高职、中职等教育资源在全市各产业集聚区全覆盖。
(二)产教政策融合。强化财政投入,整合产业、科技、教育等各类政策资源形成政策合力,加大对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等支持力度,试点以来,各级财政已安排资金超过210亿元,为117家产教融合相关企业落实税费抵免超过1亿元。强化金融保障,试点以来,共有常州工学院、常州厚德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等院校和企业主体产教融合相关项目获得银行低息贷款总额超30亿元。
(三)产教机制融合。构建行业融合机制。鼓励院校联合龙头骨干企业组建行业性职教集团和高水平产业学院。统筹推进国家首个轨道交通装备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和首批国家级新能源产教联合体建设,立足重点行业、依托重点产业园区,打造市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9个,市域产教联合体6个,同时紧密结合常州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生产性服务业,分两批建设市级产业学院27个,获批省级重点产业学院建设点8个、约占全省1/6,国家首批现代产业学院2个、占全省1/5。
(四)政校企资源融合。鼓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积极落实土地资金等资源保障,中德亚琛产教融合基地等项目按序推进。积极落实惠企政策,培育省级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89家,2024年共计抵免税费超过500万元。校企合作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实施产业教授遴选行动,从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优质企业中选聘一批企业家、技术能手担任产业教授,参与学生培养、专业建设、教学改革等。目前,“双岗互聘”高层次人才已帮助聘用单位解决各领域技术难题644项,协助企业进行工艺创新改造451项。促成企业签订技术合同108项,合同额达1.5亿元。联合聘用单位向上申报项目146项,申请专利305项。同时,150名企业人才也在“双岗互聘”中脱下“工装”,执起教鞭,开发教材和课程173项。
本提案提出的制定产教融合长期政策激励机制、立足常州优势产业集群,打造特色产教融合项目、进一步在产教融合的具体模式上创新,对我市深化产教融合改革具有借鉴意义,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重点吸纳和落实。
一是加强政策资源统筹协调。继续积极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特别是重点关注行业龙头企业,将其培育成省级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注重向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龙头企业倾斜,特别关注对数字经济领域龙头企业的培育服务。在落实现有产教融合试点企业各项支持政策基础上,对于省、市级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的项目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可先行受理,加快办理进度;在政府投资补助、项目贴息、项目审批、项目核准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在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奖励申报等方面同等条件优先考虑。建立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朋友圈”,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对试点企业在政策、合作需求对接等方面提供精准对接服务。继续遴选各类产业教授,鼓励企业技术骨干、经营管理人才等深度参与校企协同育人,提升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契合度。
二是提升产教融合平台载体效能。聚力打造产教融合标杆产业,充分发挥市级服务新能源之都建设产教联盟作用,强化政府在产教融合中的协调推动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将新能源产业打造为产教融合标杆产业。支持在常高校深化与本地龙头企业、产业园区深度合作,复制推广常州大学“新工科”模式、常工院“一院一镇”产教融合模式,全面推进国家轨道交通装备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国家级新能源产教融合联合体等建设,围绕我市“1028”产业体系,打造智能装备制造、工业机器人、新材料等一批产教融合标杆产业。
三是加快推进产教融合平台项目建设。支持常州科教城建设市级新能源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加快推进常州工学院中德亚琛产教融合创新基地、常州新校区实验综合体项目(水风光储集成验证平台)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全市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共享实验室、培训中心和高端设备,提升产教融合载体效能。推动具备条件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深化与中小企业的合作,加大各类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对中小企业服务力度,降低中小企业人才培养成本。
签 发
人:李 磊
经 办
人:张 颖
联系电话:85681103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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