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司法局,常州经开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各行业协会: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按照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年度各项任务贯彻落实。
常州市司法局
2025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5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任务,抓实抓细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全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市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深化安全生产学习教育。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抓好组织实施。将安全生产列入干部培训教学计划,通过专题培训、机关党建活动、干部日常教育和在线学习,推动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工作水平提升。各业务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业务、行业年度培训计划,督促、指导主管的行业领域机构全员开展1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充分运用司法行政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有针对性组织专题宣讲,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入行。
二、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2.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定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局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督促事业单位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统筹人员力量配置,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有效落实。业务主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督促、指导法律服务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主要负责人履行七项职责;推动法律服务机构健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实施全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推动属于社会面小场所的法律服务机构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常态化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摸清主管行业领域机构底数,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置非法机构,坚决杜绝安全生产监管中只管合法、不管非法等问题。
3.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将安全生产纳入定期分析研判的重要内容,局领导班子每季度通过党组会、办公会听取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研究部署工作举措,确保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
4.加强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深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推动机构及业务主管部门监管执法人员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升自查检查效果,督促机构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要求”,重点关注人员密集、社会面小场所、高层建筑和已发现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机构,对问题整改不积极、不到位、不彻底的,坚决依法依规处理。指导、督促事业单位、法律服务机构严格落实年度综合考核、业务考核中安全生产有关要求,推动各方切实担当起安全生产重任,共同筑牢安全防线。
三、部署推进安全生产专项行动
5.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根据市安委会和省司法厅部署,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切实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源头治理。结合全国“两会”、国庆、元旦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活动特点,有针对性的部署工作任务,确保良好稳定的安全形势。
6.深化“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根据市消委办部署,开展集中整治,聚焦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消防“生命通道”畅通、高层建筑消防隐患“一件事”全链条治理、“九小场所”安全隐患治理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法律服务行业自查整改,持续跟踪整改进度,确保整改措施实施到位。督促、指导法律服务机构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装备配备、值班巡查和演习演练,提升火灾应急处置和自防自救能力。
7.严密防范“人、火、楼、车、化”等重点领域突出风险。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季节变化、重大节日和活动特点,根据市安委办统一部署,开展“防风险、除隐患”安全生产春季、夏季、秋冬季系列行动,落实“五个一”要求,推动有针对性落实防范应对措施。
8.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水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警、监测,及时发布预警和安全提示,全力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强化与地方应急、消防、住建等部门协同,共同推动系统重点风险问题隐患有效解决。按照《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要求,指导行业领域机构编制应急预案。积极参与应急、消防等部门举办的主题宣教活动。结合司法行政实际,开展人员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风险应对能力。
四、加强安全生产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9.完善法治体系。推动《关于提高公众应急处置能力的决定》《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常州市叉车安全管理办法》《常州市水上活动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立法,指导开展起草,参与立法调研,开展审查修改。开展《常州市“防风险、除隐患”安全生产春季行动方案》等安全生产领域文件的法制审查。承办市政府受理的安全生产方面行政复议案件,加强对下级政府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监督。
10.落实普法责任。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列入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动事项。全面推进“谁立法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落实,配合相关单位共同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11.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进“扫码入企”“综合查一次”。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国务院“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具体要求,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突出问题。加强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构建“预防-检查-整改-提升”的全链条监督闭环。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培训,建立在岗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
12.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服务。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群体常态化开展“法治体检”,帮助企业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组织实施基层突出矛盾专项排查化解,加强对生产经营类矛盾纠纷排查,有效化解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矛盾。发挥公证证明作用,提供安全生产方面保全证据、提存保管等服务。持续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及时参与各类突发案事件应对处置。
附件:1. 2025年市司法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
2.2025年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
附件1
市司法局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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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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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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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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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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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将安全生产内容列入干部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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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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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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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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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机关党建活动,组织安全生产专题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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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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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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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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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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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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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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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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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切实管用的工作方案、制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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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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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各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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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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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职责清单和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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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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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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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一件事”全链条整治、社会面小场所治理、“防风险、除隐患”安全生产春季、夏季、秋冬季系列行动、“五个一”活动等要求,扎实推进法律服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促相关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专项行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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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工作处、公证与司法鉴定管理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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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财处、各事业单位、各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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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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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法律服务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培训,覆盖全体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和安全生产宣传。指导法律服务机构编制应急预案。推动法律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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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工作处、公证与司法鉴定管理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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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财处、各事业单位、各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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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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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社区矫正场所安全管理和社区矫正队伍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技能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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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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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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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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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重大公务活动和集体活动的,制定安全应急方案,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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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主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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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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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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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活动期间,针对性部署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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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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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各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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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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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列入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内容,推进普法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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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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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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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论证市级部门报送市政府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办安全生产方面市政府规章的报送备案、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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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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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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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辖市、区人民政府报送备案的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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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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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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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市政府受理的安全生产方面行政复议案件,加强对下级政府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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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一处、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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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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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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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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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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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仲裁办、司法鉴定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法律服务机构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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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工作处、公证与司法鉴定管理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常州仲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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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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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配与本单位本行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生产配套资金,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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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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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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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安全生产情况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个人年度述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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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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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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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事业单位、法律服务机构年度综合考核、业务考核中安全生产有关要求落实情况相关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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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处、律师工作处、公证与司法鉴定管理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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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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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
陈跃峰同志责任清单:
(一) 组织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讲话精神,每季度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全生产内容。
(二) 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组织制定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职责清单和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并督促检查。
(三) 把安全生产列为司法行政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内容,每季度听取全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司法行政涉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
(四) 领导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指导“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治理等重要工作开展;组织开展重大公务活动和集体活动过程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
(五) 督促、指导做好司法行政系统承担的安全生产法治保障、法律服务工作。
(六)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时,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
(七)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薛和明同志责任清单:
(一) 组织分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 每季度听取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研究部署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三) 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组织开展分管领域公务活动和集体活动。
(四) 指导分管领域法律服务机构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五) 督促指导分管领域法律服务机构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六) 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庾爱民同志责任清单:
(一) 组织分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 每季度听取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研究部署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三) 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组织开展分管领域公务活动和集体活动。
(四) 指导分管领域法律服务机构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五) 督促指导分管领域法律服务机构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尹晓青同志责任清单:
(一) 组织分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 每季度听取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研究部署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三) 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组织开展分管领域公务活动和集体活动。
(四) 审查、论证市级部门报送市政府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办安全生产方面市政府规章的报送备案、解释工作。
(五) 审查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辖市、区人民政府报送备案的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
(六) 负责承办政府受理的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案件。
李业军同志责任清单:
(一) 组织分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 每季度听取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研究部署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三) 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组织开展分管领域公务活动和集体活动。
(四) 指导分管领域法律服务机构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五) 督促指导分管领域法律服务机构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六) 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列入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动事项,推动相关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制
(七) 指导社区矫正场所安全管理工作。
张正朝同志责任清单:
(一) 组织分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 每季度听取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研究部署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三) 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组织开展分管领域公务活动和集体活动。
(四) 督促指导局机关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五) 牵头制定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职责清单和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
(六) 统筹协调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
(七) 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等各类安全生产专项行动。
(八) 建立与本单位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九) 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活动节点,有针对性的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确保良好稳定的安全形势。
(十) 认真落实上级和局党组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羊晓蓉同志责任清单:
(一) 组织分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 每季度听取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研究部署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三) 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组织开展分管领域公务活动和集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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