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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29/2012-0019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发〔2012〕40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2-03-27 公开日期:2012-03-30 废止日期:2015-12-09
内容概述: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注:2015年12月9日废止)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
常政发〔2012〕40号

各辖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长效管理水平,营造更加宜居和谐的环境,加快建设精品城市,现对进一步完善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区为主、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精细、精密、精准、全覆盖的城市管理要求,进一步优化考核评价体系,细化管理标准,落实管理责任,实现城市管理的标准化、数字化、精细化、法制化、民本化。

  二、实施范围及内容

  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分事件、部件两大类。

  (一)事件考核:实施范围涵盖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全部行政区域以及武进区、新北区重点区域,共265.83平方公里,具体区域划分见附件1—1。实施内容包括:日常保洁,五小行业,菜市场,城市交通,道路容貌,市区河道,城市绿化,住宅小区,废品收购、摩托车修理、车辆清洗,环境保护,工地管理,城中村、城乡接合部,除四害管理在内的十三项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内容。具体考评标准及计分细则见附件2

  (二)部件考核:实施区域为完成数据普查的220平方公里,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3

  三、责任主体

  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包括:各辖区政府和市公安局、民政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局、人口计生委、环保局、园林局、城管局、民防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等13个职能部门;常州日报社、邮政局、投资集团、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通公司、广电信息网络公司等9个责任单位。

  四、考核体系

  根据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除环境保护项目不按区域等级划分进行考核外,其他十二项均按照不同区域等级划分进行分级分类考核。

  (一)一级区域:包括中心商业区、人口稠密区、城市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主要公共场所、政府机关所在地、窗口地区等。一级区域考核系数为1

  (二)二级区域:包括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背街小巷等。二级区域考核系数为0.9

  (三)三级区域:包括除一、二级区域之外的考评区域。三级区域考核系数为0.8

  此外,参照一级区域考核标准的道路(共79条)见附件1—2

  五、考核方式及计分办法

  考核方式由网格检(抽)查、专项检查、样本点抽查、日常督查、重点问题督查、媒体曝光问题督查等组成,同时设立获省级市容管理示范路命名加分项目。

  计分办法分即时扣分和未按时整改扣分两种。

  网格检(抽)查:根据网格化管理要求,由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有网格进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由12319平台立项派遣整改。

  专项检查:针对老百姓关心的热点及涉及民生的项目,如工地管理、日常保洁、道路容貌、环境保护、城市绿化管理、菜市场等组织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由12319平台立项派遣整改。

  样本点抽查:由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组织相关人员,每月按照十三项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的样本资料进行抽查。样本点抽查采取即时扣分形式,得分占每月考核总得分的50%。样本点发现问题即时扣分后,由12319平台立项派遣整改。

  日常督查:由市12319平台对网格检(抽)查、专项检查、样本点抽查、公众举报、网上投诉的问题进行立项派遣。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立项派遣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日常督查采取未按时整改扣分形式,未按时整改问题扣0.2分/个,得分占每月考核总得分的50%。日常督查中未按时整改的问题将纳入重点问题督查。

  此外,只涉及部件的责任单位在每月总分中扣5分/个。

  重点问题督查:由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领导带队对领导批办、日常督查中未整改的问题进行督查。未整改到位的在每月总分中扣0.2分/个。

  媒体曝光问题督查:对常州日报、常州晚报、常州电视台曝光的有关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由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确认后,在每月总分中扣0.2/个。

  本年度经验收合格的省级市容管理示范路,在年底总分中加0.2/条(未通过省复检的扣0.2/条)。

  此外,由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每年度组织社会各界对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工作进行民意测评和综合评价。

  六、考核等次

  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等次实行月度和年度评定制度,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定等次。年度得分由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按照月度平均得分和综合加分项目评定。

  具体等次如下:各责任主体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含80分)以上为良好,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对考核成绩优良的单位和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年终予以奖励。

  七、保障措施

  (一)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分管市长每季度召开一次点评会,市长每半年召开一次点评会。

  (二)各责任主体的考评成绩及专项检查情况,每月在《常州日报》、常州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公布。

  (三)将各区全年的考评总成绩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区的年度目标考核范围。

  本实施意见自201241日起施行。

  附件:1-1.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区域分类表

  1-2.参照一级区域考核标准的主要道路

  2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标准及计分细则

  3部件分类、代码、标准及责任单位一览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1-1

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区域分类表

区域分类

一级区域

二级区域

三级区域

兰陵路以东,广电路以南,和平南路以西,延政中路以北; 沪宁高速横山桥出入口,沿江高速常州南出入口,沿江高速戚墅堰出入口(遥观段)

3.6平方公里)。

兰陵路以东,人民路以南,和平南路以西,鸣新路以北区域除一级考核区域范围。

6.9平方公里)

东至丽华南路,南至武南河,西至长江南路,北至与天宁、钟楼交界区域中除一级、二级考核区域范围。

36.8平方公里)

通江路以东、汉江路以南、晋陵路以西、龙城大道以北加衡山路以东、汉江路以南、通江路以西、河海路以北区域。(3.6平方公里)

重点区域:沪宁高速薛家、龙虎塘、罗溪出入口。

泰山路以东,沪宁高速公路以南,藻江河以西,龙城大道以北区域除一级考核区域范围。

8.3平方公里)

东至江阴、天宁交界,南至天宁、钟楼交界,西至龙江路,北至嫩江路区域中除一级、二级考核区域范围。

37.63平方公里)

劳动西路(兰陵桥)-沿运河-朝阳桥-丽华北路-关河东路-小东门地道-竹林南路-竹林西路-永宁路-飞龙东路-健身北路-通济河-关河西路-北直街-化龙巷-小河沿-延陵西路-晋陵中路-同安桥-运河-白荡河-劳动西路。

6.45平方公里)

与钟楼区交界处以东,龙城大道以南,丽华北路(丽华路、五角场路)、青龙西路(常焦路)以西,中吴大道以北区域除一级考核区域范围。

13.35平方公里)

除一级、二级考核区域以外的行政区域。

47.2平方公里)

通江南路-大红旗路-沿大湾浜-常新桥-芦墅路-新市路-泰安里-大华路-西直街-怀德桥-米市河-南运河-长江中路-清潭路--劳动西路(兰陵桥)-白荡河-运河-同安桥-晋陵中路-延陵西路-小河沿-化龙巷-北直街-关河西路-通济河-通江南路。

6.366平方公里)

长江路以东,龙城大道以南,与天宁区交界处以西,中吴大道以北区域,加上勤业桥-勤业路-星湖路-星园路-白云路-怀德中路-陈渡路-清潭西路-荆川路-白荡河-长江中路区域;茶花路-银杏路-月季路-水杉路区域,除一级考核区域范围。

12.98平方公里)

除一级、二级考核区域以外的行政区域。

51.654平方公里)

大明路以东、潞横路以南、东城路以西、东方路以北,延陵东路(东方广场-S232省道)。

0.86平方公里)

东方广场以东、铁路以南、高速公路以西、京杭运河以北区域除一级考核区域范围。

0.78平方公里)

除一级、二级考核区域以外的行政区域。

29.36平方公里)


附件1-2

参照一级区域考核标准的主要道路

(共79条)

和平南路

和平中路

延政路

兰陵中路

兰陵南路

人民中路

人民东路

人民西路

定安中路

定安东路

广电中路

广电东路

长虹东路

长虹西路

金鸡中路

通江中路

长江北路

312国道

汉江中路

汉江东路

巢湖路

珠江东路

珠江中路

晋陵北路

黄河中路

泰山中路

太湖东路

太湖中路

天山中路

天山南路

河海中路

华山南路

华山中路

龙江北路

龙江中路

青龙西路

丽华北路

劳动中路

延陵东路

延陵中路

关河东路

花园街

锦绣路

竹林北路

青洋北路

怀德中路

怀德南路

勤业路

白云路

迎宾路

星园路

星湖路

星港大道

运河路

永宁北路

圩墩路

机厂路

大明路

商业路

车站路

东城路

潞横路

*东方西路

*健身北路

*中吴大道

*东方东路

*河海东路

*兰陵北路

*龙锦路

*泰山南路

*龙城大道

*劳动东路

*劳动西路

*通江南路

*晋陵中路

*长江中路

*长江南路

*青洋中路

*东经120路

注:带“*”记号的道路为跨区道路


附件3

部件分类、代码、标准及责任单位一览表

类别

代码

部件名称

部件说明

责任单位

立项标准

结办标准

完成时限

大类

小类

公共设施

01

01

各类井盖

供水、燃气、路灯、消防、雨污水、电力、通讯、电视、网络、热力、公安、同槽共井、特殊及不明井盖、雨水箅子

市公安局、市建设局、投资集团、供电公司、有线网络、各通讯公司、武进区、新北区

丢失、破损

补齐和修复

6小时,采取施工性措施的7个工作日,开挖路面按上报工期

井盖与井沿不符,井沿配件等设施破损,存在安全隐患

垫入皮圈、修复或更新

02

通讯交接箱

通讯、有线电视交接箱

市公安局、电信、移动、联通、铁通、市(武进区)有线网络工程公司

破损

修复或更换

1个工作日,采取施工性措施的10个工作日

设备箱门敞开,存在安全隐患

箱门关闭锁紧

03

电力设施

电力派接箱、电闸、电力(路灯)变压器(箱)、高压线铁塔、电力指示牌

市供电公司、建设局、武进区

破损

修复

4小时,采取施工性措施的7个工作日

派接箱、电闸箱门敞开,存在安全隐患

箱门关闭锁紧

04

各类立杆

通讯、电力、监控电子眼立杆

各通讯公司、供电公司、公安局、武进区

断裂

更换

2个工作日,采取施工性措施的7个工作日

倾斜,存在安全

隐患

恢复原状和固定

05

各类灯具

路灯、地灯、景观灯、灯光带

市建设局(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武进区

不亮,不能照明

修复

2个工作日,采取施工性措施的10个工作日

损毁

补齐

路灯倾斜

恢复原状和固定

06

各类亭筒机

治安岗亭、报刊亭、电话亭、邮筒、售货亭、信息亭、安全套发放机

市公安局、邮政局、日报社、电信公司、计生委、武进区

破损

修复、如不再安装必须出具相应意见

报刊亭破损2个工作日,其他3个工作日,采取施工性措施的7个工作日

07

健身设施

公共健身设施

各区政府、各街道社区

损毁、损坏

修缮或补齐更新

绿地中健身设施7个工作日、住宅小区内视项目大小确定整改时间

08

各类水源

消防栓、民用水井、供水器

市建设局、武进区、产权单位

损坏、漏水、存在安全隐患

修复,无安全隐患

1个工作日,采取施工性措施的7个工作日

09

燃气调压站(箱)

燃气调压站(箱)

市建设局、

武进区

设备箱门敞开

箱门关闭锁紧

1个工作日,采取施工性措施的15个工作日

损坏,存在安全

隐患

修复,无安全隐患

道路交通

02

01

车辆停放、停靠设施

停车场、存车支架、公交站亭、出租车站牌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武进区

停车设施破损

补齐和修复

公交站亭按工期上报,其他1个工作日,采取施工性措施的7个工作日

站牌丢失、设施

破损

补齐和修复

02

桥梁、通道设施

过街天桥、高架立交桥、跨河桥、桥梁附架管线、隧道、地下通道、盲道、道路隔音屏

市建设局、交通局、市人防办、武进区、新北区

破损,存在安全

隐患

修复

15个工作日,采取施工性措施的按上报工期

03

交警设施

交通标志牌、信号灯、信号设施、护栏、岗亭、道路信息显示屏、缓冲垫、无障碍设施指示牌

市公安局、武进区、新北区

损毁、损坏

补齐和修复

护栏、岗亭2个工作日、其他7个工作日

04

路名、地名设施

路名、地名牌

市建设局、武进区、新北区

丢失、破损

补齐和修复

2个工作日,采取施工性措施的15个工作日

市容环境

03

01

环卫设施

公共厕所、化粪池、公厕指示牌、垃圾间(楼)、垃圾箱

各区政府(辖区环卫处)

设施破损、缺失

修复或更新

公共厕所、垃圾箱2个工作日,其他1个工作日,采取施工性措施的5个工作日

02

广告设施

广告牌匾、灯箱霓虹灯

市城管局、

各区政府

破损、缺失

无破损,正常照射

1个工作日,采取施工性措施的7个工作日

结构损坏,存在安全隐患

修复,无安全隐患

03

环保、气象设施

环保监测站、噪声显示屏、气象

监测站

市环保局、气象局、武进区

损坏,运行

不正常

完好无损、正常运行

1个工作日,采取施工性措施的按上报工期

园林绿化

04

01

树木绿地

古树名木、行道树、绿地

市园林局、

各区政府

有损害现象、钉钉、缠绕绳、

虫害

消除影响及危害

7个工作日(季节栽种除外)

02

绿地附属设施

护树设施、花架花钵、街头坐椅、绿地护栏、绿地维护设施

市园林局、

各区政府

损坏、丢失、

破损

修复、补齐或更新

7个工作日

03

绿地景观设施

雕塑、喷泉

市园林局、

各区政府

丢失、破损、

护栏缺失

修缮或出具相应的具体意见

7个工作日,采取施工性措施的按上报工期

房屋土地

05

01

宣传栏

阅报栏、公共

告示栏

宣传部、市公安局、法制办、武进区、新北区

缺失、损坏

补齐、修复,如不再安装必须出具相应意见

1个工作日,采取施工性措施的7个工作日

02

人防工事

人防战备设施

市民防局、

各区政府

改变人防工事结构、损坏人防工事设备设施、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不符合安全规范、乱搭乱建

恢复原状,拆除搭建

1个工作日,采取施工性措施的按上报工期

03

公房地下室

公有的楼房地下

空间

产权单位

改变结构、损坏设备设施、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不符合安全规范、乱搭乱建

恢复原状,拆除搭建

1个工作日,采取施工性措施的按上报工期

其他设施

06

01

重大危险源

危险品生产、加工及使用场所

产权单位

有安全隐患

无安全隐患

1个工作日,采取施工性措施的按上报工期

02

工地

建设或拆除工地

市建设局、

各区政府

有安全隐患、野蛮施工

安全,规范

3个工作日

03

水域附属设施

水域护栏、防汛墙、港监船运指示牌、防洪闸、站、

抽水泵

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各区政府

破损,设施损坏,存在安全隐患

修复、更新

3个工作日,采取施工性措施的按上报工期

扩展部件

21

01

文物、沿河景观设施

河边有景观效果的建筑物、文物设施

市建设局、园林局、交通局、水利局、文广新局、武进区

破损,损坏

修缮

1个工作日,采取施工性措施的按上报工期

02

BRT站台

快速公交专用

站台

市建设局(公交总公司)

设施破损

补齐和修复

1个工作日,采取施工性措施的3个工作日

 

常政发〔2012〕40号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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