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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转发《全省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43/2023-0003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通知公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森防办〔2023〕9号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2023-06-30 公开日期:2023-07-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转发《全省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转发《全省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常州经开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公安(分)局、应急管理局,常州经开区政法和应急管理局:

现将江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江苏省林业局、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省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森防办〔2023〕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实施。各辖市(区)、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切实推动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二要抓好整改落实,严格督导问责。各辖市(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将此专项行动作为2023年森林防灭火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通过通报、约谈、执法等手段督促整改。

三要加强信息报送,总结工作成效。各辖市(区)森防办要确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行动开展期间,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做法、经验、成效,每季度末前10天,向市森防办报送当季度工作动态和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1)、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附件2)和重要目标风险隐患台账(附件3);12月8日前报送年终工作总结和最终的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和重要目标风险隐患台账。

联系人:市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管理处蔡红军,电话:85683163;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处俞小鹏,电话:88060731

附件:《全省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常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常州市公安局              常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3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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