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
常和平同志任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常州市公安局局长;
蒋自平同志任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
朱志洪同志任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常州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张加林同志任常州市司法局局长;
周效华同志任常州市财政局局长;
陈宝兴同志任常州市统计局局长;
徐靖德同志任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接受尚建荣同志辞去常州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免去其常州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免去戴士福同志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陈少宝同志常州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徐华勤同志常州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免去赵世平同志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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